山东落实“四水四定”,单方水GDP产出高出全国平均水平93.1%
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我省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水资源节约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
“我省以占全国1%的水资源,养育了占全国7.2%的人口,灌溉了约占全国5%的耕地,生产了约占全国8%的粮食,支撑了占全国7%以上的GDP。”发布会上,省水利厅厅长黄红光总结了当前我省水资源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他介绍,“十四五”以来,全省用水总量基本保持平稳,每年控制在241.1亿立方米以内。2023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16.3%和11.8%,每立方米用水支撑GDP产出412元,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93.1%。
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用水总量却保持平稳,万元GDP用水量不增反降。这是我省坚持实现水资源总量、强度双控,深入实施全社会节水控水的成效。
着力提升水资源管控水平,我省加强顶层设计,出台《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印发实施水权交易、地下水超采治理等制度规范,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的若干措施》等,水资源管理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明确管控目标,跨市主要河流和水库全部完成水量分配,逐年逐级下达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高标准完成沿黄42个开发区(产业园)调区扩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取水监管,1.74万个年用水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范围,非农业取水单位和5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计量率达到100%。
积极推进全社会节水控水,我省在农业、工业、城镇生活节水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实施25处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控制高耗水作物种植规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进工业节水减排,严格高耗水企业取水许可、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鼓励引导企业实施节水技改,新评定省级节水型企业115家、节水标杆园区6家。推进城镇生活节水,扎实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推动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持续下降,累计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25个、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132个,均居全国第一位。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近年来持续加大非常规水配置利用,将再生水、淡化海水、矿坑水、微咸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同时,深入开展节水集成改革,加强节水产业扶持,发放“节水贷”5.6亿元,新增合同节水管理项目34个,完成水权交易2.66亿立方米,创历史新高。
作为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当前我省正在加快构建现代水网体系,水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2023年全省完成水利投资682亿元,创历史新高。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省发展改革委于今年修订《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定价机制,即水利工程准许收益按权益资本收益率和债务资本收益率加权平均确定,其中社会资本的权益收益率按(每5年监管周期初始年前一年)国家10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加不超过4个百分点确定。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滕双兴介绍,修订是为了更好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工程建设,更好完善我省水资源高质量供给体系。今年我省将纵深推进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加快官路水库等重大节点工程建设,统筹推动省市县三级水网衔接融合,2024年完成水利投资70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