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远洋集团启动增资扩股:引入最多两名投资者,上市航企优先
泰山财经记者 长风
8月30日,山东远洋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远洋集团”)发布成立以来首次增资扩股公告,拟新增注册资本1900万至4200万股,征集1-2名投资人,募集资金1.13亿元至3.45亿元,主要用于更新运力等。
山东远洋集团2020年3月成立,曾名为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港口集团”)业务板块重组整合的产物,主要从事集装箱运输及代理、油品加注及运输、干散货运输、客箱班轮运输等业务,运营25条内贸支线、5条内贸干线和8条外贸干线,经营船舶58艘。
8月1日,山东远洋集团完成更名和股份制改革,同时原有股东等比例减资,集团注册资本从14.19亿元下调至4亿元,调整后集团股权结构仍旧是山东省港口集团持股32.8%,日照港集团持股29.2%,威海港持股24.43%,烟台港集团持股10.97%,青岛港集团持股2.58%。
根据增资方案主要内容,山东远洋集团拟公开挂牌引入不超过2家投资方,挂牌价不低于评估价值(即每股不低于5.9569元),每位意向投资方认购股份数1900万股-2100万股,每股对应注册资本1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3.45亿元,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引入的单一投资方持有标的企业的股权比例不高于5%。公开挂牌增资及非公开协议增资,按照同股同价原则确定增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最终以签署的《增资协议书》为准。
泰山财经记者注意到,公告中还列出了3条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目前增资企业较基准日相比,发生了公司名称变更、股东变更(其中一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其余股东股权比例未发生变更)、公司形式变更(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各股东同比例进行了减资,不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2.本次增资不向投资方释放董事、监事席位。3.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口渤海湾港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方式,同公开挂牌方式引入的投资方同步进行增资,各增资方同股同价,拟定增资金额分别为1亿元、0.5亿元。
另据公告披露财务数据,山东远洋集团2021年至2023年及今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是0.49亿元、19.51亿元、24.55亿元、6.26亿元,净利润分别是139.99万元、9963.56万元、10942.55万元、3485.97万元。过去三年及今年一季度的期末总资产分别是2.64亿元、23.41亿元、32.92亿元,38.06亿元,净资产分别是2.14亿元、10.27亿元、15亿元、18.59亿元。
泰山财经记者了解到,山东远洋集团是山东省港口集团培育的上市主体之一,去年11月曾经公开招标选聘IPO财务审计机构。而在去年6月召开的山东港口集团党代会上,山东远洋集团董事长也曾表示,要争取作为山东港口板块业务尽快上市。
对于投资方资格要求,公告中提出,意向投资方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应当为航运企业,在业内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截至2023年底,意向投资方集装箱船队规模位居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23中国航运发展报告》前五位的优先;意向投资人自身或其控制的企业或其控股股东为上市航运企业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