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国有股被转让

2024-09-25 09:24:2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泰山财经记者 张琴

  泰山财经记者获悉,济南市汇川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汇川民资”)3%国有股权日前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转让底价70.67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山东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分类评级办法》适才出台,在此背景下,该笔转让事项也受到了来自市场的广泛关注。

  记者从转让信息中看到,本次转让标的企业汇川民资是2014年济南市批准筹建的14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其中之一,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及受托资产管理等业务,目前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郝在军。

  股权方面,该企业共有14户股东,包含3户企业法人股东及11户自然人股东。大股东为济南庚辰铸造材料有限公司,持股42%,自然人盆殿成、李秀美分别持股10%及7%位列第二、第三大股东;另有一户企业法人股东为济南全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为汇川民资第六大股东。

  所有股东中,济南市历城盘龙山建材厂(简称“盘龙山建材厂”)是汇川民资的唯一国资股东,企查查显示,其于2023年1月认缴出资240万元取得汇川民资3%股权,此次挂牌出让的正是上述股权。

  资料显示,盘龙山建材厂成立于1999年7月9日,至今已有25年发展历史,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从事建材的批发与零售,济南发展国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其全资股东,后者由山东历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为其实控人。

  记者注意到,不久前,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刚刚印发了《山东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分类评级办法》(简称《办法》),就进一步规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发展作出部署。《办法》规定,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根据分类评级指标分为Ⅰ、Ⅱ、Ⅲ、Ⅳ、Ⅴ五个等级。

图片

  其中,Ⅳ级为公司在业务发展、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整体发展能力较弱;Ⅴ级为机构在业务发展、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不具备可持续发展性。

  《办法》规定,Ⅲ级公司依法不得新增融资;Ⅳ级公司依法不得新增业务,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推动依法调整董监高有关人员,视情推动其重组或退出。

  结合《办法》细则,此番转让也令外界对汇川民资的经营情况较为关注。根据披露信息,2023年及今年前8个月,汇川民资分别取得营业收入362.95万元、112.28万元,亏损90.28万元及4080.95万元,业务收入持续收缩的同时亏损扩大近45倍。

  此外,同报告期内,汇川民资资产总额7148.14万元、2776.91万元,负债451.42万元、455.1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696.73万元及2321.77万元,其总资产在8个月内也已“缩水”过半。

  依据转让信息,山东永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汇川民资净资产给出了2355.39万元的评估价,与账面价值基本持平,基于此,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70.6617万元,本次转让底价与其一致。

  交易条件同时显示,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此外,标的企业原股东将放弃优先受让权。

责任编辑:张子川
新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