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清收资金来自贷款等,商河农商行被罚110万元
泰山财经记者 张润邦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了一则有关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商河农商行”或“该行”)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的消息。
根据鲁金罚决字〔2025〕25号-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商河农商行存在清收资金来自违规发放的贷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未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处以罚款110万元,时任该行副行长信涛被处以罚款5万元。
记者查询了解到,清收资金来自于违规发放的贷款这一违法违规行为,在整个山东农商银行过去的处罚涉及的情形中并不多见,除了本次商河农商行的处罚外,记者关注到,2022年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淄博银保监分局罚款60万元,其中就涉及了以贷收贷。
与商河农商行一同接受处罚的还有该行时任副行长信涛。公开信息显示,信涛商河农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于2020年5月26日获得监管部门核准。
工商资料显示,商河农商行成立于1995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3.00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绍峰。该行股东共有353位,其中企业法人股东20位,自然人股东333位,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9.99%。
按照注册资本来看,商河农商行无论是在全省或者济南市都算是体量较小的农商银行。
数据显示,在济南市6家农商银行中,商河农商行的注册资本位列第五,且仅比注册资本金最低的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阴农商银行”)略高一点。
放大到全省农商银行系统来看,商河农商行的体量也较为靠后,除了平阴农商银行外,仅有山东泗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长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在3亿元以下。
不过,与该行规模形成对比的是,本次违规被处罚的金额110万元。
记者查询近两年山东农商银行系统接受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了解到,罚单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情况并不算多。
以去年的情况为例,2024年监管机构对山东农商银行系统开出罚单的最高金额为70万元,被罚的单位是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罚款70万元。
此外,记者还关注到,本次罚单发布之前,商河农商行迎来重要人事变动。
1月10日,山东金融监管局作出批复,核准了高远军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任职资格,新行长正式到任。
实际上,商河农商行董事长王绍峰也在去年7月26日获得监管批复后正式上任的,任职期限刚过半年,其此前的职务系山东章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接下来,商河农商行能否在新“配齐”的领导班子带领下,扫清合规障碍,取得经营绩效方面的新突破,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