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出近一倍,车主反映特来电实际收费与高德地图显示价格不符,多方回应
“我一直用高德导航充电站,显示价格与实际收费基本相符,但近期在特来电充电桩的一次充电中,服务费竟高出电费,最终费用比往常贵出了将近一倍。”近日,消费者黄女士向新黄河记者反映,她在济南市槐荫区槐村街117号特来电充电站充电,高德地图App显示的充电桩计费标准与在特来电小程序的实际收费不一致。黄女士认为,特来电充电桩价格浮动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并且第三方平台也未及时更新,极易误导消费者。
对此,高德地图客服称,高德作为第三方展示性平台,展示价格浮动是由服务商通知变动的,建议用户使用高德地图App进行扫码充电,享受相关优惠。特来电客服则回应,该充电站期间发生了价格变动,具体的价格变化以扫码充电后页面实际显示为准,并表示价格调整会实时更新至App及小程序,但推送至第三方平台有一定时间延迟,无法立即更改。
“费用贵出近一倍”,特来电实际收费与高德地图显示计费标准不符
5月31日,黄女士照常使用高德地图导航至槐荫区槐村街117号特来电充电站充电,充电完成后却发现,在特来电小程序上的实际收费与此前高德地图上显示的计费价格不一致,贵出将近一倍。
实际订单价格
高德地图显示计费价格
“5月20日我同时段使用特来电充电时,价格还正常,31日充电时,高德地图07:00—12:00时段显示的价格依旧是0.38元/度(0.28元/度充电单价和0.1元/度的服务费),但特来电实际收取的价格是0.59元/度(0.29元/度充电单价和0.3元/度的服务费),两个App显示的价格不同,服务费贵了3倍,最终收费比往常贵出了不少。”黄女士称。
价格的不符让黄女士心生疑惑,询问特来电客服后,她被告知近期充电桩用电价格和计费标准有所上调,消费者要以实际收费为准。
“他们只说价格变了,也没回复具体哪天上调的,价格浮动也没有通知公告,只让我以实际收费价格为准”。黄女士认为,特来电价格上浮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且第三方合作平台也未及时变更充电价格详情,很容易被误导消费。
高德地图:价格由服务商提供,特来电:调整价格同步第三方平台有延迟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致电高德地图客服,客服核实后表示,高德地图作为第三方展示性平台,其中所包含的部分服务由服务商提供,对于两平台所产生的价格差,可能是服务商或商家上传不及时导致的。此外,客服表示高德地图有合作的服务商,如用户享受高德地图相关的充电优惠,需使用高德地图App进行扫码充电。
记者联系到特来电客服,客服表示特来电充电站自6月1日起发生了价格变动,具体的价格浮动以扫码充电后页面实际显示价格为准,并表示价格调整会实时在其App及小程序更新,但推送至第三方平台有一定时间延迟,无法立即更改。
黄女士5月31日“服务费高出电费”的充电订单,经查询后客服解释称,该充电站进行过临时价格调整,“5月30日16:13前,服务费是活动价0.1元,5月30日16:13到6月3日18:55是执行的0.3元的服务费”。记者查询发现,目前特来电App及小程序该时段的服务费已恢复为0.1元。
特来电07:00—12:00时段当前服务费为0.1元
“价格公示失实,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实质侵害。我国价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明码标价,且标示价格应为最终结算依据。”山东泉泽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晓东认为,充电桩“显示低价、结算高价”事件,表面是技术更新滞后问题,实则暴露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市场中经营者责任缺位、平台协作失灵等深层次法律问题。
“高德地图作为拥有海量用户的导航平台,其展示的充电价格信息对消费者决策具有重大影响。作为平台,对高频变动的充电价格信息负有动态核验的合理注意义务”。此外,金晓东指出,特来电作为直接服务提供者,其充电桩或官方App显示价格构成对消费者的要约邀请,用户扫码充电即视为承诺,双方服务合同成立。合同履行时单方大幅变更核心的价格条款,且未在缔约前显著提示浮动风险,已涉嫌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强制告知义务。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韩明霞 实习生顿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