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正望因“特种作业人员无资格上岗”被罚5.8万元
泰山财经记者 李迪
近日,泰山财经记者从青岛市应急管理局获悉,青岛正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正望”)因“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被罚5.8万元。对于具体的整改情况及整改进度,公司暂未回应。

处罚依据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去年,青岛正望曾因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以及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被即墨区应急管理局处罚11万元。
对于本次事件的具体整改情况,以及后续将采取哪些措施规范安全生产作业、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泰山财经记者日前发送采访函至青岛正望,但截止发稿未获回复。
青岛正望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6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正民,注册地位于青岛即墨区。此前,公司名为青岛正望钢水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水控制和保护材料的专业化生产,主要产品有:长水口、浸入式水口、整体塞棒、石墨坩埚、保护渣、包芯线等。此前,青岛正望曾两次进行上市辅导,但最终都宣告终止。
责任编辑:张子川
新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