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客户称千万存款被挪用 向董事长写信求助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储户在徽商银行1600万元的存款被挪用了,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日前,《证券市场周刊》报道称,王慧(化名)经时任徽商银行马鞍山花山支行行长田某介绍,以签署《存单保管协议》的形式先后四次存入人民币共1600 万元。到了存单保存到期日,王慧无法取出存款了。因为资金给安徽中杭股份有限公司用做临时周转。
然而,来自徽商银行新任支行行长的回复电话称,王慧与该支行又签署的《存单保管协议》实属田某的个人行为,与徽商银行无关。同时,田某由于私盗公章并伪造协议,已被开除。
报道中还指出,安徽中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欠款3.5 亿元,徽商银行高层命令分行继续贷款5亿给这家企业。王慧表示,一家拟上市银行的业务如此不顾及老百姓(50.200, -1.03, -2.01%)(603883,股吧)存款安全性,甚至还要继续贷款给风险极高的企业,银行内部业务管理太混乱了。“我想徽商银行董事长应该是不知情的,因此我给李宏鸣写了两封求助信。”王慧说。
另据徽商银行2015年年报显示,该行不良贷款双升,不良贷款率为0.98%。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商业及服务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董事长李宏鸣坦言,今年的不良贷款率可能会突破1%。
此外,徽商银行“资金挪用”不仅发生在存款,还发生在贷款上。据悉,今年,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因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违规行为被安徽银监局罚款40万元。
就此事,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徽商银行,徽商银行方面表示会通过法律途径回复《证券市场周刊》的记者。对于储户说的此事,徽商银行方面并未透露。
1600万元存款被徽商银行挪用 储户给董事长李宏鸣写求助信
据《证券市场周刊》报道,身居北京的王慧(化名)爆料称,其当初存在徽商银行1600万元的存款被挪用了,至今未还。
据悉,2014年年初,为了到安徽省发展业务,王慧结识了时任徽商银行马鞍山市花山支行行长田某。该行以需要拉存款提高储蓄率为由,经田某介绍,王慧与该行以签署《存单保管协议》的形式先后四次向花山支行存入人民币共1600 万元。根据存单保管协议内容的约定,王慧将存款存入花山支行,银行履行“存单保管”业务,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办理网银也不取款,直接将存款单交给花山支行保管。
到了存单保存到期日,王慧来到银行希望取出存款。不料,田某却告知她,资金被用来给一个企业用做临时周转。经过多次讨要,田某代表花山支行提供了一份《还款计划协议》的文件。该协议包括三方主体,分别为甲方安徽中杭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王慧,以及丙方花山支行。
协议还道:“中杭公司为此笔存款作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在乙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甲方通过丙方的配合挪用了此笔存款,现因甲方的几笔融资款未能及时到账,造成资金的紧缺,甲方未能及时偿还此笔存款,经三方商议不想扩大事情的严重性造成不良后果,因此,甲方与丙方共同愿意为此笔存款做以下的还款计划……”
除了乙方王慧是空白的,甲方位置有中杭公司的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同时,丙方花山支行负责人栏有时任行长田某的签字。纵使这份协议描述的过程非常详尽,还款计划也很清楚,王慧仍然拒绝签署这份协议。她说:“我在银行存钱,他们(田某) 却想把我的钱挪给中杭公司使用,然后再由银行与中杭公司一起还钱,这个事情我不能同意,因此我没签字。”“我想徽商银行董事长应该是不知情的,因此我给李宏鸣写了两封求助信。”王慧如是说。
然而,王慧等来的不是徽商银行归还的欠款通知,而是一通来自徽商银行新任行长的回复电话。新任行长跟王慧说,你与该支行签署的《存单保管协议》实属田某的个人行为,与徽商银行无关;同时,田某由于私盗公章并伪造协议,已经被徽商银行开除了,因此希望王慧自己去检察院举报田某。
2015年12月29日,王慧通过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一纸诉状将徽商银行告上法庭。王慧认为,一家拟上市银行的业务如此不顾及老百姓存款安全性,甚至还要继续贷款给风险极高的企业,(银行)内部业务管理太混乱了。
徽商银行不良贷款双升 曾因贷款资金被挪用而受罚
据徽商银行2015年年报显示,徽商银行不良贷款双升。截至2015年末,徽商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23.9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7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98%,比上年末提高0.15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为250.49%,比上年末下降4.78个百分点。
年报显示,按行业划分来看,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商业及服务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不良贷款金额分别为:7.68亿元、7.77亿元、1.7亿元、0.77亿元。
对于不良贷款率的上升,董事长李宏鸣表示,内地经济下行是导致该行不良贷款上升的主因,该行的不良贷款率在许多同行中处于适中水平。他坦言,今年的不良贷款率可能会突破1%。
行长吴学民在业绩记者会表示,今年的不良贷款率仍然存在压力,亦难以估计何时见顶,但相信可以透过措施,控制该行的不良贷款率低于行业水平。此外,吴学民指出,若推出“不良资产证券化”及“债转股”政策,该行将积极参与,认为有关政策能够加快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
上述《证券市场周刊》的报道也提到,王慧提供的一段她与田某的聚餐录音,在这段录音中,田某说:“我现在只要银行不良贷款不上升,就是正常经营的。比方说,马上再给它(安徽中杭股份有限公司)贷5个亿。”
“这个企业已经产生许多不良贷款了,欠银行3.5 个亿贷款都没了。你们为什么还要再贷给他们5 个亿呢。你们怎么解决这个事情把钱还给我呀?”王慧在谈话中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此外,徽商银行“资金挪用”不仅发生在存款,还发生在贷款上。据悉,今年,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因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违规行为被安徽银监局罚款40万元。
今年6月,安徽银监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徽商银行合肥分行下辖花园街支行、蜀山支行贷款资金监管不严,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违反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严重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安徽银监局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40万元。作出处罚的日期是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