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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P2P问题平台数量全国第一 行业缺乏风控意识

2016-09-08 10:06:00 来源:证券时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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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是一部重要的金融监管法规,将对网贷行业产生巨大冲击。本文通过对来自网贷行业风险集中爆发地区的223家P2P问题平台的综合分析发现:跑路失联是P2P问题平台的主要事件类型;70.40%的P2P问题平台注册资金规模在1000万~3000万之间;80%的P2P问题平台成立时间不到一年。造成P2P网贷平台风险发生的原因除了行业外部原因,P2P网贷平台普遍存在客户征信信息缺乏、平台经营信息不透明、计算机网络技术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平台风险意识缺乏等问题。本研究证明,新监管办法规定网贷机构不能从事十三种禁止性业务十分必要。

  孙国茂 张文强

  日前,中国银监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公安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这意味着备受瞩目和期待已久的P2P行业监管细则终于落地。监管办法通过负面清单界定P2P网贷业务的边界,明确规定了网贷机构不能从事的十三种禁止性业务。

  尽管,中国银监会已经表示,P2P网贷平台有12个月的过渡期进行整改,但是,监管办法出台将给P2P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已是不可避免。

  事实上,自去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我国互联网金融全面进入快速增长阶段。P2P网贷作为十部委意见提出的7种互联网金融模式之一,已经成为用户最多、覆盖范围最广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达2349家。

  但是,在P2P网贷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频频曝出坏账、造假、跑路等一系列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问题,整个行业出现了一些危险信号,2015年以来,全国P2P问题平台数量大幅增加。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累计问题平台1778家,占P2P网贷平台总数的43.1%。

  其中,山东是P2P问题平台最具代表性的省份。2015年,山东P2P网贷平台数量增长迅速,网贷平台总数、当年新增平台数量等指标均在全国名列前茅。为了推动监管办法的有效执行,帮助投资者和小微金融消费者了解P2P网贷发展现状,有效防范行业风险,规范P2P网贷行业运行,本文根据“网贷之家”、“网贷天眼”两个网站的统计数据,对2015年山东全省P2P问题平台进行综合分析,以期寻找出带有普遍意义的P2P问题平台风险特征。

  必须指出的是,样本中223家问题平台仅仅来自“网贷之家”和“网贷天眼”的统计,只是山东省问题平台的一部分,我们估计全省问题平台的实际数量要大于上述统计数字。

  事件类型

  2015年,山东P2P问题平台的事件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发生停止经营、提现困难、失联跑路。其中失联跑路的问题平台占问题平台总数的42.15%,将近一半;存在提现困难的问题平台占比29.15%;停止经营的问题平台占比28.70%(见图1)。上咸Bank是山东上咸投资有限公司旗下运营的P2P平台,注册资本1666万元,于2014年1月13日上线,在运营刚刚满一年的2015年1月16日被曝失联,注册投资者上万人,涉及金额高达1.62亿;鲁商贷系山东易得财富投资有限公司旗下运营,于2014年11月26日上线,注册资本1201万元,于2015年1月19日被曝限制提现,平均年利率达19.53%,累计成交额达10.82亿元;齐鲁人贷是青岛零时代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互联网金融平台,于2013年1月23日上线,注册资本5000万,2015年1月26日因借款人集体抱团,拒绝归还本金,资金断流,造成了提现困难,平台累计成交额5.29亿元,平均综合年利率达33.75%。

  为了进一步分析P2P问题平台产生的原因,我们对滨州、潍坊和青岛三市的问题平台事件类型做进一步分析后发现,滨州P2P问题平台中失联跑路的情况居多,占比达24.47%,其次是停止经营、提现困难,占比分别为17.19%、15.38%;潍坊P2P问题平台中存在停止经营困难的居多,占比达21.88%,其次是提现困难、失联跑路,占比分别为16.92%、11.70%;青岛P2P问题平台中失联跑路情况居多,占比为14.89%,其次是提现困难、停止经营,占比分别为13.85%、10.94%。由此可知,滨州、潍坊和青岛三市的P2P问题平台事件类型与全省P2P问题平台事件类型具有一致性,多数P2P问题平台最多的为失联跑路。

  注册资金规模

  山东P2P问题平台的注册资金规模分布如图2所示,出现问题的P2P网贷平台在不同注册资金规模中均有分布,其中有70.40%的P2P问题平台注册资金规模在1000万~3000万之间,其次,注册资金规模在500万~999万之间的问题平台占比达13.00%,注册资金规模在3000万以上的问题平台占比为9.72%,注册资金规模小于500万的问题平台占比为5.38%。由此可知,全省P2P问题平台的注册资金规模多位于1000万~3000万之间,其次是500万~999万。

  为了进一步分析全省P2P问题平台注册资金规模分布状况,本报告将滨州、潍坊和青岛三市的问题平台注册资金规模分布状况再做具体分析。由图3可知,2015年省内问题平台中有157家问题平台的注册资金规模在1000万~3000万之间。滨州、潍坊和青岛三市在不同注册资金规模区间内均有分布,其中三市注册资金规模在1000万~3000万之间的问题平台总数有72家,占比为45.86%;注册资金规模在500万~999万之间的问题平台总数有15家,占比为51.72%;注册资金规模小于500万和3000万以上的问题平台总数分别有8家和14家,在各自区间内的占比均为66.67%。由此可知,三市P2P问题平台的注册资金规模多集中在小于500万和3000万以上的区间内。由于山东地区平台与小贷机构千丝万缕的联系,专业性团队建设相对较弱、并不雄厚的注册资本造成问题平台多发的乱象。

  运营期限分布

  山东P2P问题平台的运营期限分布(图4)显示,运营期限在3~6个月区间内的问题平台达76家,占全省P2P问题平台总数的34.08%;运营期限在7~12月区间内的问题平台有54家,占比为24.22%;运营时间不足3个月的问题平台有53家,占比23.77%;而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的问题平台有22家,占比9.87%。由此可知,山东省P2P问题平台平均运营时间较短,多数问题平台的运营时间竟不足6个月。自2013年以来,山东P2P网贷行业凭借“利率高、倒闭少”闯入大家的视线。一时间不仅吸引了大量投资人,也吸引了一些想捞一笔就走的平台。其实,这些平台成立的目的是为了诈骗,通过高利率、虚假宣传、秒标等方式,吸收大量的社会资金,然后卷钱逃跑,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山东省内P2P问题平台中以自融平台居多。

  为了进一步分析省内P2P问题平台的运营期限状况,本报告同样将滨州、潍坊和青岛三市的问题平台运营时间状况做具体分析。从图5可知,滨州、潍坊和青岛三市P2P问题平台运营期限在3~6个月区间内的有42家,占比高达55.26%,这就是说在全省3~6个月运营期限的问题平台中有超过一半的问题平台分布在滨州、潍坊和青岛三市。三市P2P问题平台运营期限不足3个月和7~12个月的平台家数分别为26家和27家;运营期限在1年以上的问题平台有8家,占比为36.36%。由此可知,滨州、潍坊和青岛三市的P2P问题平台运营期限和省内问题平台的运营期限分布具有一致性,大多数P2P问题平台的运营时间不足6个月,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山东P2P问题平台中有一些是以欺诈为目的的。

  导致P2P问题平台的原因分析

  2015年山东新发生停止经营、提现困难、失联跑路等情况的P2P平台累计223家,在大多数月份山东P2P问题平台数量居全国第一。发生停止经营、提现困难、失联跑路的主要原因,一是经过前几年无监管的疯狂增长后,各种资质不同的P2P平台纷纷建立,部分P2P平台开始暴露自身的缺陷和问题;二是P2P网贷行业的宏观环境发生了变化,致使那些经营不善的P2P平台雪上加霜。2015年P2P网贷行业风险集中爆发的原因可以归纳为宏观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以及平台自身风控问题。

  (1)宏观环境的变化加大了网贷行业的生存压力

  ——政策变化。2014是P2P网贷平台呈现爆发式增长的一年,但是由于没有具体的监管措施,处于一种无监管的状态,未经授权的金融信息公司迅速发展。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同时,建立了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使互联网金融进入规范正式的监管范畴,指导意见明确了监管责任,划定了业务边界,提出了具体监管建议,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另外,为了争夺互联网金融的优质资源,以刺激当地金融发展和GDP增长,各地政府也发布相应的鼓励政策,这些政策对当下正在起步阶段的互联网金融而言无疑是有积极促进意义的。

  ——利率下调使P2P网贷行业的资金成本不断降低。2015年,央行多次下调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利率的下调使得P2P网贷平台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一方面,与银行相比,P2P网贷平台的贷款利率远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银行贷款利率下调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利用网贷平台融资的客户数量。更进一步的,由于存在逆向选择问题,向传统商业银行融资的客户一般为优质客户,此时,通过网络借款平台借款要求更高的收益率,因为通过网贷平台融资者风险更高。但是实际情况是部分网贷平台的预期收益率出现下降,例如中融宝在2015年上半年,标的收益维持在10%上,但进入下半年之后,标的收益在8%~9%之间,整个行业收益出现下滑。

  ——国有资本、风险投资的进入。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使得各路资本、各个行业、众多企业都在纷纷进入,出现各种跨界合作。国有资本和风险投资的进入说明P2P网贷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首先,国有资本的进入一方面为P2P网贷市场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平台可以利用资金迅速发展,争做区域内的领先者,形成规模经济。另一方面,国有资本的进入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国家的态度和宽松的政策。但是,由于没有严格的监管,各种平台资质良莠不齐,各种资本的进入很容易造成P2P网贷的畸形发展。其次,由于P2P网贷平台数量越来越多,在争夺客户方面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所以各种平台对各种媒体投入大量资金,宣传自己。如果资质欠佳的平台利用媒体夸大自己,在这样的环境下,投资者很容易轻信媒体宣传,以至于难以辨别平台的真实情况。

  ——征信体系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完善的征信体系作为依托,而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阻碍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尤其是P2P网贷行业的发展。

  首先,我国个人信用意识比较薄弱,个体消费者未对违约后的后果引起充分重视,并且个人信用历史记录的共享和价值挖掘不足,也为金融业务的大规模开展制造了一定的阻碍。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很难在短期内实现。从信贷风险管控角度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尤其是P2P网贷平台的发展都将面临严峻的信用风险挑战。其次,从企业的信用来看,越来越多的企业发现,信用等级的评估是阻碍企业扩大业务规模的最主要阻力,随着我国征信体系的逐渐放开,无论是传统的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公司,都意识到数据对于征信的重要意义,原本以业务为绝对发展重心的战略,变成业务与数据双向并行的战略考量。但是目前征信机构较少,针对网络征信的机构更是屈指可数,而目前由于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还没有得到充分运用,所以现在也只是对网络信息的收集和简单处理。第三,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P2P网贷平台缺乏借款人信用信息。国内可接入央行征信中心的机构只有银行、第三方征信服务商以及部分小贷公司,普通P2P网贷平台目前还没有接入资格。虽然央行发放了部分征信牌照,阿里的芝麻信用也开始向部分企业提供接口,但是全国形成一个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尚需时日。

  (2)网贷行业面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

  ——来自直销银行的竞争。面对2015年网贷平台的行业发展环境,除了早已存在的竞争者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又出现了新的竞争者直销银行,并且随着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发展,网贷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目前,中国的直销银行主要有传统银行设立的直销银行和互联网企业设立的互联网银行。一方面,受到互联网金融的影响,传统的商业银行、券商都在积极进行互联网改革;另一方面,各大互联网公司利用自己本身的优势,跨界金融行业。

  传统银行以工商银行(4.480, 0.00, 0.00%)为例。工商银行利用互联网金融发展契机,在2015年3月发布互联网金融品牌“e-ICBC”,成为国内第一家发布互联网金融品牌的商业银行。同时工商银行也在积极拓展网络融资产品体系,目前网络融资主要面向小微企业和个人。改变现有的银行信贷经营,转向贷款额度较小、信息对称、适合标准化的信贷服务。互联网公司以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为例。微众银行是近年来国内首家获得开业批复的民营银行,具有“个存小贷”的特色,主要定位服务于个人消费者和小微企业客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我国金融供给不能向中小实体经济延伸的问题。从这些案例来看,不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企业,都注重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这无疑又是P2P网贷的竞争者,并且由于传统的商业银行本身具有雄厚的资本,互联网企业具有自身的技术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1973.013, -7.84,-0.40%),所以对于大多数没有传统银行和互联网企业支撑的网贷平台而言,竞争更加激烈。

  ——来自典当行业的竞争。典当行业一般提供短期、小额资金为主,恰好能够满足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典当行业因为具有“小额、短期、快捷、灵活”的特点,恰好适合小微企业对融资的需求,而目前典当行客户结构已经从以前的个人变为了企业主,因此典当资金用于小微企业经营的比例不断增加,与网贷平台形成替代关系。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典当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中国典当行业累计发放当金和典当余额不断增加,因为P2P平台问题频发,部分投资者对网贷平台信心降低,典当行业与P2P网贷之间的替代效应进一步加强。

  ——来自互联网理财的竞争。互联网理财使大量没有太多充裕资金的个人投资者拥有了理财通道,与P2P网贷存在替代关系。就目前的理财环境来看,用户对理财的认知存在三个特点,一是从环境上看,需求旺盛。长期以来,存款几乎是用户唯一的理财方式,因此对于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的渴望十分强烈;二是从金融机构方面看,产品复杂。目前大多传统金融机构都在开发各类理财产品,但是产品结构普遍比较复杂,影响产品的销售;三是从用户方面看,认知较少,用户对于理财产品的理解尚处于初级阶段,风险承受能力较差。基于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用户在互联网理财方面的需求非常明确:既强烈又简单。其实从行为金融学角度,这也很好理解,一方面,大多数的投资者都是风险厌恶的,所以投资者偏向风险较小的投资项目。另一方面,P2P平台的各种风险不断爆发,并且投资者没有合理的维权渠道,所以对于风险厌恶的投资者来说,他们更倾向于理财产品。虽然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收益及稳定性方面更具优势,但是,各种各样的“宝宝理财”让更多小额资金的用户也拥有了安全的理财渠道,所以大量的投资者逐步选择互联网理财产品。正是因为互联网理财产品更低的进入门槛和更高的灵活性,使越来越多的风险厌恶者在互联网理财产品和P2P网贷比较之下,转向了互联网理财产品。

  (3)网贷行业普遍缺乏风控意识

  P2P网贷行业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是:发展模式不确定,风险控制不足和信誉机制缺失。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各种企业加速进入网贷市场,但实际上很多机构对网贷行业并不了解,具体地说是对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不了解,对P2P平台的运行方式和风险特征不了解。近几年,P2P网贷行业高速发展,大量民间借贷公司涌入网贷市场。许多民间借贷公司虽然线下团队经验丰富,但对于互联网技术的把控有所欠缺。甚至有的小贷机构仅仅建个网站,重点还是依靠线下撮合借贷双方交易。

  首先,P2P网贷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积累了电商和个人数据,但是,这些数据是否能够帮助P2P网贷平台完成风险评估尚待验证。从目前运行的绝大多数P2P平台看,以线下模式或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发展的平台在贷款前会对借款人资质与还款能力进行考核,但是贷款后却难以跟踪资金的使用情况,无法保证专款专用、分期划拨、定期检查等。一些企业为了搭上互联网金融快车,在对互联网金融缺乏了解的情况下就进入了P2P网贷行业,对行业的风险特征和自身发展模式并不清楚。很多P2P平台先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资金进入平台账户后,再匹配借款项目,如果没有第三方机构进行资金托管,必然出现资金池现象。有的平台没有足够的自有资金,难免挪用客户资金,长此以往,资金链难免断裂,最终只能一跑了之。

  其次,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是否安全与平台的运行密切相关,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也成为影响P2P网贷平台的重要因素。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业务采用的多是新技术,更容易发生故障,任何原因引起的系统问题都会给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者带来风险。另一方面,互联网传输故障、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等都会导致计算机系统瘫痪,威胁账户和平台安全。所以平台必须提供基础的技术保障,尤其是密钥管理及加密技术。但目前大多网贷平台并不具备这样的技术。

  风控能力的强弱决定着P2P网贷平台的寿命。P2P网贷平台没有严格的风控体系与安全措施,对借款人资格审核也不严格,一旦被曝出负面消息,随之而来的就是挤兑潮。没有雄厚资金实力的P2P平台轻者清盘歇业,导致平台破产情况发生,有的P2P平台直接卷款跑路。

  再次,信誉机制欠缺。P2P网贷平台的发展必须建立良好的信誉。由于投资者与平台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不知道平台是否运行良好健康,P2P网贷行业就可能成为“柠檬市场”。在此次监管办法出台前,我国P2P网贷行业监管缺失,客户无法了解平台运营情况,这就导致了靠高预期收益吸引投资者的P2P平台可以生存,而预期收益率较低的P2P平台会因丧失客户最终被排挤出市场。此次出台的监管办法,不仅有专门的一章对P2P平台信息披露作出规定,同时还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P2P网贷平台进行评估。

  (作者孙国茂:青岛大学经济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高校资本市场创新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张文强:济南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