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松绑部分外资行业务 在华法人银行可投资境内银行
部分业务采取事后报告制,在华法人银行可投资境内银行
鲁网3月20日讯 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外资银行开展部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扩大了外资银行在国内业务开展范围。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是中国银行(3.650,
根据通知,一是在华外资银行可依法开展国债承销业务、托管业务,以及财务顾问等咨询业务,除银监会行政许可规章另有规定外,外资银行开展上述业务不需获得银监会的行政许可,采取事后报告制。二是在华外资银行可以与母行集团开展内部业务协作,为“走出去”的境内企业在境外发债、上市、并购、融资等活动提供一揽子的综合金融服务,发挥外资银行的全球化综合服务优势。三是在华外资法人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依法投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此外,通知还要求在华外资银行开展上述业务活动时应加强合规及风险管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此举是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新举措。扩大外资银行在华的业务范围和投资范围有多重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们自己的对外开放使然,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外资银行在国内发展业务方面的需求。“以托管业务为例,伴随市场的迅速发展,资管行业发展很快,并逐渐成为商业银行重要收入来源。对于外资行来说,也有优化收入的需要,加之外资行在国外资管业务方面经验丰富,此举有利于外资行进一步优化其业务结构。”他说。
浙商银行经济分析师杨跃也表示,未来外资银行将在特定业务领域和区域形成比较优势。中国银行业参与主体不断丰富,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外资银行在跨境资金服务、私人银行服务、全球化网络和风险控制能力等诸多方面仍然具有比较优势,预计将会在这些细分领域形成自己的特色竞争力,与本土银行开展差异化竞争。但本次政策出台短期内不会对中国银行业产生显著冲击和影响。(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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