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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泗水农村商业银行苗馆支行因贷款资金被挪用 被罚35万

2017-08-10 10:0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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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10日讯 (记者 鲁珊珊)8月1日,中国银监会济宁监管分局(下称济宁银监分局)公布对山东泗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苗馆支行的处罚决定,该行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调查、审查,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济宁银监分局对其罚款35万元。

 

责任编辑:王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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