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8月10日讯 (记者 王国栋)今天,中国银监会聊城监管分局(下称聊城银监分局)公布对山东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该行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未按规定审核借款用途真实性和受托支付条件,未按规定监测贷款资金用途的违法违规事实。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聊城银监分局对其罚款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