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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20万

2017-08-10 10:3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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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10日讯 (记者 鲁珊珊)8月3日,中国银监会菏泽监管分局(下称菏泽银监分局)公布对菏泽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该行存在未按规定监测贷款资金用途,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菏泽银监分局对其罚款20万元。

责任编辑:王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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