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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农村商业银行未进行贷后管理造成资金损失被罚25万

2018-02-23 11:0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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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23日讯(记者 罗燕)记者今日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获悉,山东梁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梁山农村商业银行)由于未进行贷后管理造成资金损失,被罚25万元。

  据济宁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东梁山农村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系顾涛,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进行贷后管理造成资金损失。中国银监会济宁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做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张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