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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信联支付遭人民银行警告并罚款 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

2018-02-24 15:3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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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24日讯 春节过后首个工作周,人民银行监管剑指支付领域,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下称信联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予以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公示的编号为支付结算处处罚公示〔2018〕第3号行政处罚表显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济银罚字〔2018〕第3号;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行政处罚内容为警告,罚款7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2月23日。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年初至今,已有超过9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因违反相关规定遭到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处罚,其中不乏业内知名企业,最近一次受罚对象则为信联支付和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业内人士称,去年以来金融强监管风暴持续不减,人民银行有关部门重点发力支付结算领域,非银行支付机构成重点监管对象。

  去年底,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曾经下发《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支付结算处关于排查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情况的通知》要求,省内相关非银行支付机构根据央行点名的40家非法外汇交易平台进行业务排查,信联支付即在被要求业务排查的公司之列。(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杨永明
新闻关键词:山东高速信联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