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农商行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等遭监管处罚
鲁网8月1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7月31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莱芜农商行)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被处以罚款8万元。
据悉,莱芜农商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贰拾伍亿壹仟叁佰伍拾万元整。2015年8月,莱芜农商行筹建工作全面启动,2016年4月20日,获得省银监局批复筹建。2016年9月28日,莱商农商行开业。
据该行在债券市场公布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17年莱芜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6.34亿元,净利润1.25亿元。截至到2017年末,莱芜农商行资产总额286.14亿元,股东权益合计28.99亿元。
责任编辑:杨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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