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遭浙商银行强行划扣募集资金6295万 公告称已签展期协议
鲁网8月2日讯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在未作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从上市公司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猛狮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划扣6295万元,用于归还猛狮科技在该行部分到期贷款本金。
猛狮科技发布公告称,近日,福建猛狮财务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查询获悉,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在未告知公司、福建猛狮及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直接从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划转 62,949,270.69 元用于归还公司在浙商银行深圳分行部分到期贷款本金。
获悉上述信息后,猛狮科技及福建猛狮相关人员多次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要求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尽快归还其强行划转的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日,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仍未归还其强行划转的募集资金。
据公告,猛狮科技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分别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3日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共计 2 亿元,期限为一年。除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乐伍先生、陈乐强先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外,根据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要求,福建猛狮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笔债务追加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据悉,在该笔债务到期之前,猛狮科技已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借款展期,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初步同意公司的展期申请。2018 年 6 月 22 日,双方签署《展期协议》 对部分借款办理了展期手续。
猛狮科技公告认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 严重损害福建猛狮、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福建猛狮及公司已通过多种途径要求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尽快归还强行划转的募集资金。
截至上述公告日,猛狮科技及福建猛狮尚未收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从福建猛狮的募集资金账户划款的正式通知文件。
此外,猛狮科技在公告中同时披露了公司及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详细情况。据悉,被冻结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1.32亿元,冻结原因分别为借款合同纠纷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则分别是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鲁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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