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出台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28条举措
鲁网11月30日讯 齐鲁银行自成立以来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政府和监管部门工作要求,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结合各类民营及小微企业特点,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民营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截至2018年10月末,齐鲁银行民营企业贷款余额429.73亿元,较年初增加71.79亿元,贷款增量占新增公司类贷款比例达到49.91%。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566.09亿元,余额占全部贷款比达到50%,增速为19.54%,高于全行贷款2.14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为26452户,同比增长8080户。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民营及小微企业在推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中的重要作用,齐鲁银行积极行动,研究出台了齐鲁银行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工作举措,围绕加大信贷投放、优化授信政策、加强资源配置、创新产品服务、健全尽职免责、推进减费让利、助力企业纾困解困等七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28条举措和工作要求。
在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齐鲁银行提出,将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单列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信贷计划。进一步优化授信政策,全面重检信贷政策和内部规章,对可能不利于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政策、条款进行修改或废止,充分体现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与其他客户群体一视同仁。同时,进一步压缩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时间,探索建立贷款全流程限时制度,按业务类别对小微企业贷款办理时限作出明确承诺,精简耗时环节。
在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贵方面,为了进一步降低民营及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齐鲁银行要求各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要求,禁止向小微企业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切实减少小微企业融资附加费用。并将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确保2019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平均融资成本合理有序下降。
下一步,齐鲁银行将深入研究民营及小微企业金融需求,重点抓好工作措施的落实,持续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为企业“心无旁骛创新创造,踏踏实实办好企业”创造更加健康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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