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因“妨碍监管”等收罚单,时任授信运营部总经理负有责任
鲁网·泰山财经10月29日讯(记者 张润邦)因“妨碍监管”等违规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下称华夏银行青岛分行)遭监管处罚。鲁网·泰山财经记者查询了解到,该行因“妨碍监管”被处罚在青岛市银行业系统乃至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尚属近两年来首次。
日前,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发布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据公示表中青银罚字〔2020〕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夏银行青岛分行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妨碍监管工作。”对此,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责令华夏银行青岛分行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45万元。
另据公示表中青银罚字〔2020〕14号和青银罚字〔2020〕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与华夏银行青岛分行一同被处罚的还包括该行个人业务部个贷团队负责人全敬霞和时任授信运行部总经理冯哲。
其中,全敬霞因“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查询及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1万元;冯哲则因“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妨碍监管工作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6万元。
值得关注是的,鲁网·泰山财经记者翻阅近两年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和中国银保监局官方网站公示的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和青岛银保监局针对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了解到,鲜有金融机构因“妨碍监管”遭到处罚,而华夏银行青岛分行此次尚属近两年来首次。
责任编辑:杨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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