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道不良资产提供融资,东方资产山东分公司遭监管处罚
泰山财经记者 胡明政
2024年9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了最新的行政处罚信息,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称“东方资产山东分公司”或“公司”)处以132万元人民币的重罚。
此次处罚的原因,主要涉及该公司在项目尽调、资产收购、风险管理以及高管任职资格等方面的多项违规行为。
根据通报,东方资产山东分公司在项目尽调过程中存在尽调不审慎行为,以收购不良资产的名义违规为企业提供融资,同时,该公司还涉及违规收购金融机构的非不良资产。
此外,该公司的资产风险未能实现真实转移,且高管人员在未经任职资格核准的情况下擅自履职,严重违反了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据此,青岛监管局对东方资产山东分公司处以132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此外,青岛监管局还对涉事的三位高管人员给予了警告处分,分别是时任总经理助理、济南业务部高级经理马群,济南业务部高级经理田国奎和公司副总、党委委员弓利民。
具体而言,马群因在项目尽调和违规融资中负有责任而受到警告;田国奎因违规收购非不良资产被警告;弓利民则因其负责的业务领域存在资产风险未真实转移及高管任职资格违规问题而同样受到警告。
资料显示,东方资产山东分公司,位于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甲世贸中心B座3楼,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22日,最初作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青岛办事处设立,并于2017年1月更名为现有的山东省分公司,现任负责人为吴江。
截至2022年11月,公司已经累计接受了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总计447亿元,并已处置超过420亿元。这些数据反映了东方资产山东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的广泛参与和重要地位。
自公司成立以来,东方资产山东分公司在处理不良资产方面取得了诸多成绩。例如,2000年7月31日,该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中国济南化纤总公司签订了金额达24.3亿元的债转股协议,这一举措成为了山东省内及全国纺织系统转股金额最大的单笔交易。
2006年8月9日,公司在青岛办事处举办的18亿“资产包”公开竞价会上吸引了包括美国银行、瑞士银行、日本欧力士银行在内的多家国际投资机构,标志着山东省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进入了国际资本市场。
在2007年11月26日,公司还成功将其牵头债转股企业山东如意上市,这也是东方资产公司作为实质控制人上市的第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