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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保险六天接俩罚单!前五大险种三种承保利润为负,一季度偿付能力下降22.23个百分点

2025-06-25 14:11:30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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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至6月17日,六天的时间,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保险”)两度因违法违规被监管处罚。记者注意到,2022年以来,中路保险及多个省内分支公司因违规被监管合计罚款近400万元。纵观中路保险经营数据,中路保险虽然在2024年实现扭亏为盈,但前五大险种中有三种的承保利润为负,偿付能力也出现下滑。

  连收罚单:

  时任总经理郑青负有责任

  6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路保险中德生态园支公司因跨区域经营交强险,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5天之后,6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日金罚决字〔2025〕9号)显示,中路保险日照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信息管理,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在2022年~2023年,中路保险连续两年年均两次被监管部门处罚。

  2023年9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表(青国金罚决字〔2023〕2号)显示,中路保险因个别人员未经核准实际履行高管职责;借用通道变相自行开展高风险领域投资;虚假承保非车险业务;虚列财务费用;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规承保异地雇主责任险业务;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漏报;报送监管部门的标准化监管数据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等,被警告并罚款198万元。同时,时任中路保险总经理郑青对上述违法事实多个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时任中路保险资金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的王桂磊,对上述违法事实中的“借用通道变相自行开展高风险领域投资”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2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路保险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两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53万元。时任中路保险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兼任风控合规部总经理刘福山,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3.8万元。

  2022年12月,原青岛银保监局连开5张罚单“剑指”中路保险。罚单信息显示,因存在“未严格执行经监管部门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的违法违规事实,中路保险被罚款50万元,三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24万元,合计被罚款74万元。同时,中路保险青岛分公司自贸区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跨区域经营物流企业责任险”的违法违规事实,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2022年11月4日,原青岛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路保险因存在“未经批准变更公司营业场所”的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2万元,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记者注意到,2022年至2023年期间,中路保险在省内的多家中心支公司也曾因违法违规被监管处罚。

  2023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济金罚决字〔2023〕17号、18号)显示,中路保险济宁中心支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被罚款8万元,时任中路保险济宁中支专属渠道一部负责人李红兵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2023年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滨银保监罚决字〔2023〕23号、24号)显示,中路保险滨州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报销资料套取费用,被罚款15万元,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2022年8月15日,原临沂银保监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中路保险临沂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虚列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2万元,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偿付能力:

  充足率不及行业平均水平

  众所周知,偿付能力是险企经营发展的生命线,亦是监管评估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标。但记者注意到去年以来,中路保险的偿付能力呈下降态势。其官网公示的2025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报告期内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5.66%,较2024年四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了22.23个百分点。而且预计下一个季度将会下降到173.19%。此前,其官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信息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7.89%,较2023年末同比下降84.52个百分点。

  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4.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6.5%。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9.3%、196.6%、25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09.5%、132.8%、221.6%。由此可见,中路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及行业平均水平。

  经营业绩:

  一季度综合成本率为100.09%

  此外,中路保险还存在综合成本率过高导致其盈利能力不高的问题。综合成本率是衡量财险业盈利强弱的重要指标,综合成本率越低说明保险公司盈利能力越强。业内人士表示,当综合成本率为100%时,即代表收支相等,无承保盈利,亦无承保亏损。2024年财报显示,2024年中路保险原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商业保险险种是机动车辆险、货运险、企财险、健康险、责任险,分别为7.43亿元、4.44亿元、4.1亿元、4.02亿元、2.52亿元。但是上述前五险种中有三个险种的承保利润是负的。其中,货运险的承保利润为-2391.11万元;企财险的承保利润为-769.29万元;健康险的承保利润为-4149.00万元。此外,2025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综合成本率为100.09%。

  另据中路保险披露的2024年年报,报告期内,中路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5.9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8.41亿元增长7.5亿元。在业绩方面,中路保险2024年度实现了扭亏为盈,全年实现净利润1402.38万元,同比增长14%,其中主要是四季度实现净利润7370.47万元,抹平了前三季度的亏损。

责任编辑:张子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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