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金公司被罚款120万元,涉及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
泰山财经记者 林俊洁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公布了一则关于消金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美信消金”)因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遭罚款120万元。
根据该局于12月1日公布的处罚决定,金美信消金在以下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一是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二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三是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审查不严谨。
此外,相关责任人庄雅兰和周忠德也分别受到监管警告。庄雅兰曾任公司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助理、线上业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周忠德则曾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据悉,金美信消金在2025年6月已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监管部门处以82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金美信消金与50家第三方机构保持业务合作,其中包括32家引流机构、13家担保机构和5家委外催收机构。除招联消费金融外,还有维信金科、嘉银科技等助贷机构在列。
金美信消金成立于2018年10月10日,是中国银保监会合并后首家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且是全国第23家获批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亦为首家两岸合资的消费金融公司。
目前,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为陈俊斌,注册资本为5亿元。2024年,公司参保员工为196人,主要股东包括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国美控股集团、厦门市财政局实际控制的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4%、33%和33%。
根据官网信息,金美信消金旗下金融产品包括极速贷2.0和生活贷等。极速贷2.0的年化利率在18%-24%(单利)之间;生活贷的额度可达20万元,年化利率介于4.88%至24.00%(单利)。
截至2024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55.16亿元,负债总额47.0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8.14亿元。2024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056万元。
附:金美信消金合作机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