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资委出台新政强化人力资源管理

2018-11-09 09:26:00 来源:山东省国资委官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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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9日讯 近日,为提高济宁市国资委招才引智水平,创造公平、公正、公开及激励约束并重的人才发展环境,济宁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助力市管企业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完成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根本任务 

  一是提出“解放思想,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强调树立“以人为本”人力资源开发与流动人力资本投资科学理念,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创新意识把员工看做价值创造的主体,做好长期的人力资源预测、规划和开发使得人才能够引进来、流出去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经费预算上不应以节约为唯一目标,而是谋求投入与产出的最佳比值要扩展眼界,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采取咨询、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入股、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各方面的高技能、紧缺人才。 

  二是构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事得其人、人事相宜”的制度环境,从人力资源规划到人力资源配置与招聘,从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到全员绩效考核,从薪酬与福利管理到劳动关系管理,全面建立与市场接轨的一体化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在满足企业一般性人力资源需求的同时,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提出创新性指导意见,改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考核分配机制,为人才的发展进步提供一切合规可能的条件,为人才的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障。加大人才激励力度,对关键岗位、紧缺人才、特殊人才,可以实行协议薪酬,建立优秀人才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重奖。市场化机制聘用的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等的薪酬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骨干员工、市场开拓人员、项目团队等的特别奖励等,作为单列工资计入工资总额预算,不受工资基数的限制。 

  三是开展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试点,实现发展共赢,要求企业建立路线清晰的职业发展通道,按照纵向职位晋升和横向职业转换两个大类设置岗位序列。建立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指导制度,定期与员工沟通,指导员工确定调整职业目标,制定个人发展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健全完善评价考核办法,形成目标、考核、奖惩、改进的一系列制度体系。目前,济宁市国资委已选择1户权属企业开展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试点。 

  2016年以来,济宁市国资委采取多项措施调动各类企业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激发创新活力,充分发挥人才在市管企业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中的重要作用,除积极出台新政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以外,济宁市国资委还创新人才激励制度,制定出台了《市管科技型企业实施分红激励工作指引》,探索建立促进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分配机制,目前已选择1户符合条件的权属科技型企业开展分红激励试点。

责任编辑:王琦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