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短板 山东国企发掘新动能

2018-08-16 14:35: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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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国企改革最新权威信息披露!

   ◆21户省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1663亿元,同比增长27%。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506亿元,同比增长67%,创历史新高;上交税费309亿元,同比增长58%;累计实现利润193亿元,同比增长152%,主要经营指标中,营业收入和实现利润两项指标均跃居全国省级监管企业第四位,较去年同期分别前移了3位、11位。

  ◆新产品产值大幅提升,累计达432亿元、同比增长86%,呈现出新动能加快孕育的新特点。

  ◆省管企业所处的8个行业利润全部实现同比增长,钢铁行业同比扭亏为盈。

  ◆济青高铁建设、济青高速扩建、日照精品钢基地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稳步推进。

  ◆组建国惠改革发展母基金,助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目前,国惠改革发展母基金发起设立的子基金规模已突破300亿元。

  ◆山东国托、山东玻纤引进战略投资者后,上市步伐加快,已完成上市材料申报。目前省属企业有7户进入上市待审程序。

  ◆截至去年年底,列入第一批计划的125户“僵尸”企业全部处置完毕。其中,整合盘活实现扭亏为盈27户,挂牌转让退出11户,依规工商注销38户,产能关闭14户,移交资产管理公司13户,破产立案10户,封存3户,技改、整合等其他方式9户。

  ◆目前省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的18户企业中,除7户企业因总经理空缺、总经理为非党人士、企业党委尚未完成换届等特殊因素外,其余11户企业总经理全部担任党委副书记,40名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入董事会,36名经理层成员进入党组织。

   

  8月24日,山东省政府网就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对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樊军进行专访。以下为樊军介绍的我省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和下步安排情况。

  今年上半年省管企业主要指标

  创5年来最好水平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国资委与省管企业认真贯彻国企国资改革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省管企业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契机,以实现国企国资“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在提质增效、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优化监管、加强党建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出实招,改革发展取得新的进展,红利效应逐步显现。1—6月份,省管企业经济运行呈现“企稳回升、稳中向好”态势,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上交税费等主要指标,不论是绝对值还是增幅,均创5年来最好水平。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总体运行质量显著提升。21户省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166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6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26%。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506亿元,同比增长67%,创历史新高;上交税费309亿元,同比增长58%;累计实现利润193亿元,同比增长152%,6月份月度利润创年内新高。主要经营指标中,营业收入和实现利润两项指标均跃居全国省级监管企业第四位,较去年同期分别前移了3位、11位。

  二是行业收入利润保持持续上行态势。省管企业所处的8个行业利润全部实现同比增长,钢铁行业同比扭亏为盈。煤炭、汽车及机械制造、钢铁三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分别增长了122%、56%、51%。重点企业主要产品价量双升,其中煤炭企业商品煤销量9087万吨,同比增长14%,平均价格475元/吨,比上年同期增长66%;钢铁企业钢材销量1164万吨,同比增长8%,销售价格3061元/吨,比上年同期增长52%;发动机销量31万台,同比增长66%,汽车9万台,同比增长69%。济青高铁建设、济青高速扩建、日照精品钢基地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稳步推进。

  三是整体发展向好基础更加稳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显著,去产能、除“僵尸”、降成本、减亏损、补短板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步伐加快。盈利面不断提高,省管企业1435户各级子企业中,盈利企业973户,盈利面68%,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盈利企业盈利额401亿元,同比增加166亿元、增长71%。盈利结构进一步改善,经营性利润143亿元,占利润总额的74%,比上年同期提高43个百分点。百元收入成本费用同比减少2元,成本费用利润率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新产品产值大幅提升,累计达432亿元、同比增长86%,呈现出新动能加快孕育的新特点。

  山东省属企业混改试点工作

  取得积极成效

  山东省委、省政府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高度重视。去年3月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去年年底,省国资委联合省财政厅、山东证监局出台了《山东省属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今年年初,我们又出台了《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中小股东作用的指导意见》。这些文件为省属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遵循,三个文件的出台均走在了全国前列,特别是发挥中小股东作用的意见更是全国首创。

  在具体推进过程中,我们坚持试点先行、稳妥推进,一企一策、分类实施,首批在省属企业中选择了58户企业开展试点。在选择试点企业时,坚持“两个优先”的原则,第一类是优先选择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企业做大做强;第二类是优先选择有市场、有潜力,但因种种原因暂时陷入困难的企业,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实施员工持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组建了国惠改革发展母基金,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吸引聚集各类社会资本,助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目前,国惠改革发展母基金发起设立的子基金规模已突破300亿元。另外,组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齐鲁晚报等单位,联合建立了混改工作信息发布平台,广泛引入外部投资者。目前,省属企业混改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整体进展平稳有序。截至今年3月底,58户试点企业全部制定改革方案,12户已基本完成。作为试点企业标杆的山东交运集团,目前其职工安置方案已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混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是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已经完成混改的企业,不仅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自身经营状况也得到明显改善。兖矿集团权属企业金通橡胶资产负债率由混改前的104%下降为89.7%,净资产收益率提高30%。山东国托、山东玻纤引进战略投资者后,上市步伐加快,都已完成了上市材料申报。目前,省属企业共有7户进入上市待审程序。

  三是体制机制发生根本性转变。58户企业混改方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设计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已完成混改的企业,普遍构建了“三会一层”定位清晰、权责对等、协同运转、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运行机制,企业的市场化意识、竞争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四是企业运营效率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山东黄金、新华制药通过资本市场定向增发,成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员工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2018年底

  基本完成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三供一业”等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为国有企业卸包袱、除负担。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了《进一步解决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山东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等文件。今年3月份,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电视会议,总体任务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分离移交任务完成过半,到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分离移交任务,从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们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积极开展部署推动、资金支持、调度督促等工作,先后为兖矿集团和山东能源集团两户企业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1.6亿元,会同省财政厅建立了定期调度制度,指导帮助全省国有企业对接各市政府,用好用足相关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分离移交工作。同时,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要点,与相关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直接挂钩。目前,该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累计分离移交或签订协议的户数占到任务总量的30%。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全力以赴、加快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完成过半数分离移交任务,为2018年底基本完成任务打好基础。

  今年需完成处置第二批124户

  “僵尸”企业

  针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我们制定了三年处置321户工作计划,配套税收优惠、债务减免、职工安置等扶持政策,通过债务重组、同类资产协同整合、挂牌转让退出、依法实施破产等途径,推进“僵尸”企业处置。截至去年年底,列入第一批计划的125户“僵尸”企业全部处置完毕。其中,整合盘活实现扭亏为盈27户,挂牌转让退出11户,依规工商注销38户,产能关闭14户,移交资产管理公司13户,破产立案10户,封存3户,技改、整合等其他方式9户。

  今年,我们继续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确定了需完成处置的第二批124户“僵尸”企业名单,要求各省管企业统筹规划、有序高效实施清产核资及后续处置工作,切实做好处置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目前,处置工作进展顺利。

  下一步,将积极创新处置方式,鼓励省管企业探索跨企业整合重组处置模式,加强对同类产业、同类业务整合重组的可行性研究,协调省管企业间对同类资产进行兼并重组,盘活“僵尸”企业的土地、厂房、设备、专利权、商标权等有效资产。与各地政府、税务机关、债权银行等建立协调沟通机制,争取减免“僵尸”企业历史欠缴税费,利用好债权人委员会协商方式,由债委会统一协调、制定债务重组方案,妥善解决各方债务问题,推动“僵尸”企业尽快处置。

  省管一级企业“党建工作进章程”修订完善工作已基本完成

  今年以来,我们牢牢把握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围绕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积极推动党组织“地位法定、体制建强、运行高效”。

  一是全面落实“四个同步”要求。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坚持同步谋划落实党建工作。比如,在制定泰山地勘、山科集团等新组建企业的组建方案时,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重要部分,同步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调整充实了部分企业领导班子,目前省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的18户企业中,除7户企业因总经理空缺、总经理为非党人士、企业党委尚未完成换届等特殊因素外,其余11户企业总经理全部担任党委副书记,40名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入董事会,36名经理层成员进入党组织。

  三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在已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企业章程的基础上,根据全国、全省国企党建会议最新精神,又对企业章程进行了修订完善,在章程中单设一章,对企业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和基础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将党组织发挥“两个核心”作用纳入了法制化轨道。目前省管一级企业章程修订完善工作已基本完成,力争年内基本完成权属国有全资、控股企业章程修订任务。

  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设。目前,省管企业董事会成员基本配齐,监事会实现全覆盖,多数企业已建立董事会内设机构,公司治理架构基本健全。指导各企业修订完善了“三会一层”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深化省管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将述职评议考核范围扩大到二级以下企业,逐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在企业党委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选拔任用考察时,重点考察人选抓党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察结果作为党委班子成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扎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针对企业基层党组织换届不规范问题,全面开展了换届工作。截至目前,二级及以下企业基层党组织已基本完成,一级企业党委换届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加强驻外企业党组织建设,在设立上海、深圳党建工作交流合作综合协作区的基础上,今年又新设立了以新疆、鄂尔多斯为的中心两个党建工作交流合作综合协作区。

  三是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优势。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推行党员责任区、先锋队、挂牌上岗等活动,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贯彻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尽快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取得新成效

  7月2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吹响了我省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号角。这次会议是我省国企改革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为做好今后全省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实现省管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全面强化政治保障。制定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督促企业党组织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建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严格执行考核评价、述职评议制度,推动党建工作从“软指标”变成“硬约束”。督促企业层层落实党建工作进章程要求,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重点领域巡察、稽查和督导力度,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搞利益输送等问题。

  二是大力实施结构调整,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牢抓住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这个“牛鼻子”,加快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围绕以“四新”促“四化”要求,指导企业加大对重点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资力度。全面推进省管企业与行业领先企业、知名科研机构的合资合作,实现各类资源要素的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支持鼓励企业依托资本市场,推进专业化整合优化,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严格国有资本进入限制性领域。引导传统产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统筹抓好去产能、除“僵尸”、降成本、减亏损、防风险等工作,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三是持续深化内部改革,充分激发动力活力。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指导,确保尽快取得成效、形成典型示范。建立支持资产证券化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整体上市、主营业务上市,不断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省管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各治理主体依法规范履职、协调高效运转。充分发挥考核分配导向作用,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推进企业差异化考核。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加快推行企业年金制度,鼓励创投类项目实施跟投。推动企业加大管理层级压缩力度,精简富余管理人员,建立市场化用工机制。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尽快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改革任务。

  四是加快推动职能转变,切实提高监管效能。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调整优化国资委内设机构和工作流程,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取消、下放、授权一批监管事项。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建立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建工作,更好发挥投资运营公司平台作用。制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办法,统一基础管理规则。积极推进信息化监管,建立省属国有企业“国资云”平台和招投标信息平台,强化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动态监控。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建立各类监督主体协调联动的大监督格局。

  五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改革落地见效。正确处理增强企业活力与加强国资监管的关系,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毫不松懈抓好国有资产监管。细化完善改革措施,因企施策、一企一策,对症下药、定向发力,切实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协同性、有效性,加快释放改革红利。聚焦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强力突破制约瓶颈,坚决啃下一批“硬骨头”,尽快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构建上下联动、多方配合的改革工作格局,形成推动改革强大合力。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打通改革落地“最后一公里”,增强改革穿透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改革容错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改革推进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王雅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