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向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借款2.2亿元
山东海龙8月2日公告,2013年8月2日,山东海龙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两笔《借款合同》[恒借字第2013010号、恒借字第2013012号],公司向中国恒天共计借款人民币22,000万元,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中国恒天是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关系,公司向中国恒天借款构成关联借款。
责任编辑:宋燕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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