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民事赔偿案六月开庭

2014-05-07 11:03:00 来源:投资快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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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天海龙的负面消息一直没有间断过。继去年公司因信批问题被立案调查、18位高管被证监会处罚后,投资者的民事索赔前置程序已经达成,随后引发了投资者起诉维权。《投资快报》记者昨日从维权律师王智斌处获悉,其代理的第一批案件已经立案,并将在6月10日开庭。

  公司被立案调查 人事变动蹊跷

  2012年1月4日,*ST海龙发布公告称,因在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公司被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责令改正。五个月后的6月1日,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将对其立案调查。”虽然公告对立案调查原因三缄其口,但是不少业内人士猜测,无非和财务问题、违规担保、信息披露等涉嫌违规相关。

  随后,公司的人事任免也发生风起云涌的变化。2012年5月11日,*ST海龙公告称公司原董事长逄奉建、董事任国威辞职;5月12日,董秘辛青因身体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第八届董事会秘书职务、副总经理职务、总法律顾问职务。

  十八位高管齐被罚

  2013年11月21日晚间,恒天海龙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与《市场禁入决定书》,针对公司2009年至2011年6月期间发生的重大担保事项未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及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行为进行了处罚,对前任董事长逄奉建及前任副董事 长王利民分别处以30万、15万元罚款。

  同时,证监会认定逄奉建为证券市场禁入者,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认定王利民为证券市场禁入者,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余相关高管亦受到罚款、警告等处罚。所有被处罚的高管人数共计18位。

  至此,恒天海龙巨额违规担保案告一段落。而证监会的一直罚单,也引发了投资者的维权索赔。

  特殊情况挡不住索赔热情

  值得留意的是,这起民事证券索赔案具有一定特殊性。证监会开出的行政罚单并未处罚公司而是一众高管,但是股民的索赔目标依然是公司,因罚单中有明确公司违反证券法193条对于虚假陈述信批问题的条文。“仅处罚了18名高管,未处罚公司,这比较奇怪,也非常少见 ,但我们认为,这并不影响该公司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王智斌律师表示。

  王智斌律师昨日还透露,被处罚的18位高管大多已经离任,4月30日,时任最后一名有责任的独立董事也辞职了。“这位独董的辞职或与其提起的民事诉讼有关,投资者也有追加时任高管为被告的计划。”

  和类似案例不一样的情况,依然挡不住索赔的股民。《投资快报》记者了解到,此次王智斌律师代理的第一批投资共有4人,金额逾36万,而正在办理委托手续的有近20人 涉及金额超百万。

  哪些股民可以对恒天海龙进行索赔?根据律师推算,在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9月2日期间买入该公司股票,并且在2011年9月2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受损投资者,均可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责任编辑:宋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