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净利润调节术:年终大额补贴助业绩达标
2012-2013年,每到年终,大额政府补贴就如期而至,帮助瑞茂通顺利完成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目标。
更让人惊叹的是,在不到4个月时间里,公司一笔3亿元、年化收益率18%的信托投资就获取了原则上一年才会有的收益;而一笔无从查阅、来去匆匆的千万元坏账转回,让瑞茂通2014年一季度实际上已经萎缩的净利润看上去仍旧强劲增长。
瑞茂通高超的净利润调节术,是否能够让其继续安然度过2014年的业绩考核呢?
年终大额补贴助力业绩达标
2012年8月,瑞茂通向ST九发注入核心资产,实现曲线上市。彼时瑞茂通承诺,所注入资产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将分别实现3.77亿元、4.44亿元和4.89亿元的净利润,否则将按利润差额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012年12月,瑞茂通发布股权激励方案草案修订稿,考核指标改为2012-2014年净利润分别达到3.8亿元、4.5亿元和5亿元,且是以扣非后的数据为准,但与业务经营相关并在营业外收入中列示的政府补助不予扣除。
然而,《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发现,正是借助于政府补助,瑞茂通才得以完成2012年和2013年的业绩考核目标。2012-2013年,瑞茂通扣非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25亿元、3.87亿元,分别较考核目标数额低5500万元、6300万元;但同期瑞茂通获得的政府补助分别为7172万元和8152万元,成为助力瑞茂通业绩达标的关键因素。
从2013年年报的“政府补助明细”可以看出,2012年,瑞茂通的政府补助主要来自于浙江宁波、江苏泰州和青海西宁等地,2013年的政府补助主要来自于山东烟台、青海西宁和西藏那曲等地,瑞茂通在这些地方设有子公司或孙公司。
蹊跷的是,瑞茂通2013年10月刚成立的一家孙公司烟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烟台瑞茂通”),2013年当年就取得了烟台地方财政资金奖励4200万元,占2013年瑞茂通政府补助总额的51%。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12月18日,瑞茂通公告称,12月16日,烟台瑞茂通以15065万元竞得烟台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售的一宗9万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此,瑞茂通董秘张菊芳表示,公司注册地在烟台,补助款属于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这种年终突然获得大额政府补助的现象在2012年也同样出现过。2012年12月31日,瑞茂通公告称,全资子公司西宁德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近日分别获得政府补助1095.44万元和2152.405万元,合计达到3248万元,占2012年全年补助总额的45%,全额计入2012年营业外收入。
假如瑞茂通没有在2012年末和2013年末的关键时点收到上述政府补助,其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任务就无法完成,这不得不让投资者对其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产生怀疑。
收益超高的信托投资
2013年12月5日,瑞茂通公告称,全资子公司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下称“那曲瑞昌”)拟以自有资金3亿元购买国民信托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36个月,预计年化收益率18%。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2013年年报发布当天的2014年3月25日,瑞茂通在理财产品转让公告中披露,2013年12月26日,那曲瑞昌在未作披露的情况下已将1亿份理财产品以118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浙商汇悦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浙商汇悦”)。而就在3月25日,经董事会决议通过,那曲瑞昌将剩余2亿份理财产品以23600万元的价格再次转让给浙商汇悦。
这意味着,原本计划经过1年投资才能得到的收益,瑞茂通不到4个月就实现了,真实年化收益率超过54%。按正常逻辑,浙商汇悦敢于接盘,意味着该理财产品极具投资价值,年化收益率应远超54%。既然如此,瑞茂通为何又急于出售理财产品呢?张菊芳表示,转让时一方面公司需要现金,一方面浙江汇悦有低成本资金,价格也符合对方接受的标准,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工商资料显示,浙商汇悦成立于2013年5月1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陈越孟,股东分别为湖南中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浙江浙商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易和纺织品有限公司,进一步查询发现,这些公司全部为私人公司,股东都是自然人。
百度百科[微博]显示,陈越孟为浙江浙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1969年出生于浙江宁波,毕业于浙江大学中文系,有数例投资企业成功上市的经历。
且不论浙商汇悦最后的投资回报是否能如其所愿,瑞茂通在第一次转让理财产品时没有任何公告,已经违反其自身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一),即购买或出售资产属于应披露交易范畴。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次理财产品转让产生的1800万元收益已经计入2013年的“投资净收益”,相当于2013年净利润的3.8%;第二次理财产品转让产生的3600万元收益随后计入了2014年第一季度的“投资净收益”,相当于2014年一季度净利润的32.4%。
主业不振 布局金融业
2014年一季报显示,当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4.4%至16.4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1.6%至1.11亿元。从表面上看,瑞茂通一季度营收和盈利均表现强劲,但当季度转让理财产品获得的一次性投资收益3600万元,比较扣非后净利润更为恰当。根据一季报,2014年一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为7953万元,略低于2013年一季度的7995万元。
此外,2014年一季度,瑞茂通的营业总成本中还有一项金额为负的“资产减值损失”。一季报并未对该项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进行说明,但根据之前年报披露的信息,瑞茂通的资产减值损失均来自坏账损失(如应收账款),其中2012年坏账损失为67万元,2013年为1161万元,两年合计1228万元。而2014年一季度瑞茂通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达到1186万元,意味着其几乎把前两年已经认为无法收回的坏账都收回了。
但这部分失而复得的收入并非是在2014年一季度期间创造,如果再扣除这部分收入,2014年一季度瑞茂通实际产生的净利润仅为6767万元,较2013年一季度的7995万元下降15%。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一季度,瑞茂通的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加,净利润缩水表明公司实际的销售净利率严重下滑。计算可知,2014年一季度,其实际销售净利率为4.12%,而2013年一季度为7.04%,同比下滑近3个百分点。2014年一季度,公司毛利率为15.15%,基本和2013年一季度持平,净利率的下滑应归因于增速较高的销售、管理和财务费用。
另外,令人疑惑的是,2013年末,瑞茂通的应收账款较2012年末翻番达到9.11亿元,而计提的坏账准备几乎没有增加,数额也没有超过60万元(坏账准备比率0.06%);其他应收款增加1.86倍达到1.78亿元,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1.28倍,数额不超过50万元(坏账准备比率0.24%),两项坏账准备总额未超过100万元。
但在解释2013年坏账损失为何较2012年增长16倍达到1161万元时,瑞茂通却称是由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增加,但年报中却没有关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以外任何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说明,多出来的1060多万元坏账准备无从查阅。而且,2014年一季度1186万元坏账失而复得,千余万元的坏账损失可谓来去匆匆,但对敏感的利润指标已经产生影响。
张菊芳表示,公司报表经过专业会计师审计,相信不存在问题。主营煤炭供应链管理的瑞茂通一直因为其毛利率远超其他煤炭贸易企业而备受质疑。瑞茂通解释称,掺配、加工等处理业务使其一般贸易运输业务有所增值,而且在会计处理上运杂费被列入销售费用,不像其他企业放在营业成本,导致毛利率较高。然而,这些解释仍不足以令人信服:如果真那么赚钱,为什么其他煤炭贸易商不开展同样的业务?
2013年以来,瑞茂通在金融业务方面的动作不断,包括全资子公司西宁德祥设立并多次增资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累计为天津瑞茂通提供20.7亿元借款,供其从事供应链金融业务;全资子公司江苏晋和买入江西新余农村商业银行9.99%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另外,瑞茂通还计划定增募资27.9亿元,投资煤炭供应链网络平台、天津瑞茂通和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等多个项目。
在这一系列动作中,供应链金融被公司管理层寄予厚望。在定增方案中,瑞茂通明确表示,供应链金融服务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方向,也是提升公司效益的必要选择。
本刊记者 王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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