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鹏股份持股股东误操作致短线交易

2014-10-22 14:15:00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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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1日讯(记者 李丹) 21日傍晚,丽鹏股份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西藏坤德投资有限公司在近日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由于误操作构成了短线交易行为。

  公告显示,西藏坤德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12日卖出100000股,交易均价11.1185元;2014年9月16日买入103100股,交易均价10.7741元;2014年9月19日卖出30000股,交易均价11.0667元。

  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西藏坤德投资有限公司已作出书面说明,发生的短线交易所得共计8778.00元将交给丽鹏股份。

责任编辑:宋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