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明确12大类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保证贫困人口脱贫不返贫
日前,我市出台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明确开展12大类重点工作。坚持资金投入不减、工作热情不减、帮扶力度不减,巩固和发展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推动开发性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相结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保证贫困人口脱贫不返贫。
规范脱贫路径。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的755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及所有贫困户进行大回访,实现“村村进、户户到”,补齐工作短板,落实扶贫政策,提高贫困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通过落实政策性收入、增加经营性收入等方式,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细化“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经过精准帮扶,贫困户实现“三有三净”,“三有”即贫困户家中有电视、有电扇、有遮风挡雨的门窗;“三净”即院内干净、屋内干净、个人干净。规范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做到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帮扶措施、脱贫路径、脱贫成效“五个清楚”。
强化扶贫资金支持和监管。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规模不低于2018年。扎实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把脱贫攻坚作为约束性任务,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行业扶贫资金纳入乡村振兴“资金池”,切块分配到县市区,统筹用于脱贫攻坚。用好各项金融扶贫政策,强化扶贫资金动态监管。
提升产业扶贫质量和效益。统筹实施2019年度产业扶贫项目,发展扶贫产业园区,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积极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建立长效产销机制。强化扶贫项目管护,全面落实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置,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对建成项目实行建档立卡管理,确保扶贫资金资产持续有效使用,积极培育扶贫龙头企业。
提升贫困村整体发展水平。针对755个贫困村的短板缺项,实行“一村一档”,实施贫困村道路、客车、幼儿园、卫生室、健身场所、生态环境等“五通十有”全面提升工程。持续唤醒沉睡资源,盘活闲置宅基地、房前屋后闲散地、村居外围荒地、废弃坑塘等沉睡资源,进行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增加村集体收入,年底实现贫困村全覆盖;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流转使用政策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管理政策。
巩固教育扶贫成效。健全完善贫困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标准化管理体系、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支持体系,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现各学段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应助尽助、应贷尽贷;全面推行教育扶贫“三帮一”,组织招募干部、教师、企业家(爱心人士)精准结对贫困学生,年底实现全覆盖;严防贫困学生辍学。
巩固健康扶贫成效。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确保贫困患者个人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后,原则上个人累计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低于政策范围内医疗总费用的10%。细化落实补贴标准,适当提高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个人缴费补贴标准,对特困人员参保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开展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白内障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的免费救治。
巩固住房安全成效。持续开展危房排查,对2014年以来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危险等级鉴定,鉴定为危房的要进行改造,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建立危房改造动态保障机制。
提升保障性扶贫水平。建立兜底保障制度,建立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各地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省贫困标准。着力构建“大救助”体系,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建立贫困人口即时出现、即时纳入、即时帮扶工作机制,探索设立乡镇救助金制度,开辟市县乡村临时救助绿色通道。全面落实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为符合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缴费年龄段贫困人口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居民养老保险费,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全面推行村级扶贫专岗,深入开发助老、助幼、助患、助残岗位,吸纳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在家门口就业,为特困群体提供家庭清洁、饮食照料、就医护理、精神慰藉、代买代办等服务,实现“脱贫不离家、岗位送上门,养老不离家、服务送上门”。
此外,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深化社会扶贫、深化扶贫协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等也是今年我市扶贫工作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