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遭“蛇吞象”、董监高“大换血”……金朋健康年报疑点重重被质询

2019-06-03 16: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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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源自网络

  鲁网6月3日讯(记者 张明振 王琦崴)今日,鲁网记者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新三板”)获悉,新三板的公司监管部对山东金朋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金朋健康.834953.OC)发出了年报问询函,要求其对年报中出现的被新成立收购事项、董监高频繁更迭等疑点进行解释。

  

 

  新公司收购上市企业上演“蛇吞象”

  问询函中提出,2016年12月,金朋健康的实际控制人林立堂、毛国红合计质押6,925,000股给上海藤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藤华化工”),质押股份用于为双方签订的《合作意向书》提供担保。2018年11月,金朋健康披露《收购报告书》,林立堂将其持有的3,040,000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藤华化工,本次收购实施后,藤华化工持有金朋健康的38%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藤华化工实际控制人张寓丰成为金朋健康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收购报告书》披露的信息,收购人藤华化工成立于2016年7月5日,主营业务为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2016年度、2017年度营业收入均为0元,截至2017年末净资产为-19,332.32元,总资产为127.68元。藤华化工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业务范围主要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管理咨询、机械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等。

  问询函中明确要求:金朋健康应说明实际控制人林立堂、毛国红说明上述《合作意向书》的具体内容以及后续执行情况,在藤华化工成立不到半年、未产生任何销售业务的情况下与其签署《合作意向书》的主要考虑和合理性,《合作意向书》中约定事项是否与后续收购挂牌公司有关。同事要求藤华化工说明收购金朋健康的主要目的、调整计划和资金安排,以及是否具备收购履约能力和股权转让进展。

  

 

  董监高频繁变动,年报内容自相矛盾

  近年来,金朋健康频频上演董监高“大换血”: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公司的董监高全部离职;2018年,新聘任的董事全部离职;2019年5月,新聘任的两名董事、董事会秘书离职。

  2019年2月,金朋健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原“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的约定中,增加了“但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除外”的条款。

  问询函中提出,要求金朋健康说明董监高频繁变动的原因,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修订章程相关条款的原因,以及金朋健康是否建立有效机制监督董监高勤勉尽责义务的履行。

  此外,问询函中还提到了金朋健康将子公司出售给实控人林立堂,以及年报内容前后不一、自相矛盾等事项,要求金朋健康对相关情况予以说明。

  金朋健康的法人为施阳,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地址为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号。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综合门诊检测(以上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影响人体健康的有害因素检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环境检测,室内空气检测,公共卫生检测,食品安全检测,饮用水检测,药品检测,日用化学品检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根据年报,2018年该公司的营业收入约为1963.83万元,同比增长13.93;净利润约为93.16万元,同比减少75.86%。

责任编辑:张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