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石头法庭”以坚实之躯铺就司法为民之路

2024-09-18 16:49:4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石灰岩经过千万次锤打出深山,将烈火焚烧视为平常,即使粉身碎骨又何所畏惧,只为把一片清白长留人间。石林法庭一直秉持着石灰岩不畏艰难险阻,迎难而上,清正廉洁的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石林法庭所辖石林镇地处滇中地区,全镇辖小菁、和摩站、站屯、乐尔村4个村民委员会,13个村民小组,人口包含汉族、彝族、白族、拉祜族等民族。石林法庭辖区是县上重要工业、农业发展区域,建工工程等经济纠纷案件居多,加上民族差异较大,语言沟通不畅等问题,导致案件性质复杂,处理难度大。为更好预防纠纷,化解矛盾,使各类案件得到有效解决,最大程度维护公平正义,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石林法庭克服重重阻力,秉持司法为民,贴近百姓生活,助力经济发展的原则,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走近游客,走入乡野,走访企业,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矛盾的目标。

  巡回审判,旅游发展“优体验”

  在石林法庭辖区内拥有享誉世界的石林风景区和乃古石林(黑松岩)风景区,石林风景区是“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风光”、国家级5级旅游景区,不少游客慕名而来,旅游经济呈现较快发展势头。 

  旅游要发展,司法服务就要跟上,石林法庭主动服务石林旅游品牌,在景区设立了集涉旅案件巡回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功能于一身的多功能旅游巡回法庭。近年来,旅游巡回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法治环境就是旅游环境,司法服务就是旅游服务”的理念,积极探索“司法+旅游”服务模式,坚持“有案办案,无案普法”,为广大游客及商户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依法维权,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主动探索创新,便民利民快捷有效。石林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已在百度地图上线。当游客在遇到纠纷要想快速找到“旅游法庭”维权时,只要拿出智能手机,在百度地图上搜索关键词“旅游巡回法庭”,相关法庭地址、地图定位、电话等基本信息就可知晓。

  二是协调联动解纷,深化社会治理效能。旅游巡回法庭实行一站式工作机制,采用联动多元化解机制,在调解案件时以景区综合执法处、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处理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以调解结案为主,密切、耐心、细致、充分保护并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案件做到快审快结。

  三是延伸司法职能,节庆活动与普法有机结合。结合石林本地民俗旅游节庆活动,在火把节前夕,参与石林县普法直播——火把节专场,由法官现场为群众讲解双语调解、旅游纠纷化解等相关知识,助火把节节庆期间全县旅游市场平稳有序。

  背包法庭,贴近民情“解民忧”

  “翻山涉水泥泞路,肩负国徽随设庭。”哪里有矛盾纠纷,就把法庭“背”到哪里。在面临民族文化差异,语言沟通障碍的困境时,石林法庭及时联系当地村委会,通过翻译人员与当事人反复多次沟通,不辞辛苦,尽所能地解决当事人实际问题,将司法为民、亲民、便民原则落到实处,做到审理案件与普法教育相结合。

  十多年前,石林街道月湖村的毕某某向其三姐借款8万元,后将一张银行卡交给其毕三姐,告知卡内除赔款外剩余金额留给自己女儿。毕某某去世后,毕三姐配偶和女儿多次要求毕三姐按照毕某某的意思交出卡内剩余钱款,但因毕三姐不会汉语且存在语言表达障碍,双方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石林法庭的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王美仙一起到月湖村发传票,运用“双语调解”,了解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法官与调解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说服毕三姐交出银行卡,由两名法庭书记员陪同双方当事人到附近银行网点核实卡内余额,最后发现这张卡从交到毕三姐手里就没有转账、取款记录,卡里一分钱也没有。最后采用调解的方式,各方达成协议,顺利完成遗产分割。

  “背包法庭”将司法活动搬到百姓家门口,同时巧用“双语调解”,让群众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法官脚上沾点土,百姓心里不添堵”,传递着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浓浓司法温情。将法庭“背”在身上,把国徽“藏”在心中,把服务“送”到家门,用脚步丈量着司法为民的初心。

  优化营商,多措并举“增福祉”

  一是司法护航本地特色品牌。石林是“中国人参果之乡”,而石林街道、西街口镇作为石林法庭辖区内的人参果种植集中地区,水果产品交易纠纷案件逐年增多。石林法庭高度重视涉人参果案件,此类案件由专业团队负责审理,并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包括人民法庭法官、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村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委员等调解骨干在内的工作群,通过背包法庭、送法下乡、以案释法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为拓宽调解渠道,夯实调解基础,石林法院在人参果种植集中地区石林街道、西街口镇设立了联络工作站,常态化开展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

  近日,石林法庭公开审理了一件涉人参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周某与被告马某达成人参果买卖合意,原告交付后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时支付货款,原告以为自己被骗于是报案。后案件到法院进行审理,法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聊天记录以及涉及的发货单号等证据进行仔细核对,庭审结束后又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后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也收到了货款,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截至目前,石林法庭共受理人参果纠纷案150件,诉前调解120件,开庭审理30件,结案30件。同时石林法庭深入走访涉人参果产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种植大户等,对人参果产业链中生产、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易引发的纠纷的情况进行摸排,主动问需于企,延伸法律服务触角,逐步攻克涉企案件难点、热点问题,精准定位法庭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的联结点和着力点,护航石林人参果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联动解纷 快速化解涉台商商事纠纷。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作为云南省唯一一个国家级台创园,通过厚植本地产业、抓实就业服务、丰富就业载体,逐步让群众在家门口就业,成为近年来云南民生事业可喜变化的缩影。2016年,周和林金牌调解工作室落户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同时石林法庭在台创园内还设立了涉台矛盾纠纷联络工作站,借助“人民调解平台”,联合“周和林金牌调解室”,形成合力调处辖区内涉台民商事纠纷,维护了辖区台商合法权益,同时还便于台创园内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为台商和群众排忧解难,止讼息争,及时把各种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用心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行而不辍,履践致远。石林法庭将充分利用人民法庭“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勇挑重担,积极作为。以“石头”坚不可摧、勇于攻坚克难的精神,哪里有问题,哪里有困难,我们就去到哪里,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绽放出美丽“枫”景。

责任编辑:杨永明
新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