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隆林烟草:穿上“防弹衣”,练就“火眼金睛”

2026-03-18 13:29:3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及电子烟危害,营造健康无烟的校园环境,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联合自治县教育局在自治县第二中学开展“守护成长,远离电子烟”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集中观看电子烟警示教育宣传片 黄超 摄 

  一部警示片,揭开电子烟的“糖衣陷阱”

  活动伊始,全体与会者集中观看了电子烟警示教育宣传片。这部精心制作的短片,没有枯燥的说教,而是通过真实的案例、科学的实验和生动的动画,直观地揭示了电子烟的危害。

  屏幕上,原本光洁的肺部模型在模拟吸入烟雾后逐渐变得灰暗、纤维化;因吸食电子烟而患上“爆米花肺”等严重肺病的青少年案例触目惊心;专家访谈环节,医学权威人士明确指出,烟草制品包括电子烟,都含有尼古丁、重金属以及多种未知的有害物质,对正处于发育关键期的青少年大脑发育、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会造成不可逆的损伤。

  “没想到烟的危害竟然有这么大!”一名初一的学生在观看后震惊地表示。这部警示片以其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科学性,彻底打破了电子烟“时尚”、“无害”甚至“健康”的营销谎言,成功地在学生们心中敲响了警钟。

  向学生们发放宣传单 邓荣臣 摄 

  一张宣传单,厘清法律与社会的“责任红线”

  隆林各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涉及烟草的条款,以及相关规定、案例,印制成了宣传单。不仅清晰地写着“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等烟草制品”的法律条文,还明确了向未成年人售烟(包括电子烟)的商家将面临的严厉行政处罚,更重要的是,末尾醒目地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和渠道。

  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一边发放,一边宣讲。“请认清吸烟的危害,如果我们发现身边有商家违规售烟,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拨打举报电话。”活动当天,共计向全体师生、舍管员等工作人员发放宣传单800余份。

  学生们观摩电子烟产品 黄迎 摄

  一次零距离观摩,练就识别“非法产品”的火眼金睛

  活动的第三个环节为观摩非国标电子烟产品。展示台上陈列了多种五花八门的非法电子烟,有的被伪装成卡通玩具、文具(如钢笔、U盘),有的标注着“奶茶杯”、“可乐罐”等极具迷惑性的名称,口味更是从水果到甜品一应俱全,极具诱惑力。

  “同学们请看,这些就是典型的非法电子烟。它们通常没有清晰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不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工作人员拿起一款产品,向围拢过来的学生们详细讲解如何从外观、标识等方面识别非法电子烟。“它们为了追求口感,往往添加了更多、更不明确的化学添加剂,安全性毫无保障,危害性成倍增加。”

  这种“零距离”的观摩体验,引起了学生们极大的兴趣,纷纷凑上前仔细观察,不时发出惊叹。“原来非法电子烟长这样,以后在路上看到肯定能认出来了!”一位学生表示。

  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侵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此次“守护成长,远离电子烟”主题入校园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实现了“警示、普法、识物”的三重效果。它不仅仅是一次信息的传递,更是一次观念的革新和能力的赋能。

  (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黄 超  )

责任编辑:赵家豪
新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