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宁化检察多维守护知识产权,法治护航特色发展

2026-04-28 14:34:3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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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翠华拥城,文脉绵长。作为客家祖地、贡米之乡,福建宁化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创新活力的持续迸发,更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有力守护。近年来,三明市宁化县人民检察院把服务企业、打击侵权、守护文化融入履职全过程,既重拳出击维护公平正义,也以温情服务助力产业振兴,以担当作为擦亮法治底色,以能动履职赋能宁化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地域特色、彰显检察温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之路。

  护企兴农保品牌

  宁化地处闽赣交界,生态优良、物产丰饶,河龙贡米作为千年传承的地理标志特产,是宁化特色农业的金字招牌,更是带动农户增收、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如何让本土优质品牌远离侵权困扰、在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成为宁化县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课题。

  4月3日,宁化县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走进三明河龙贡米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检企零距离 听需解难题”的普法活动,将知识产权普法课堂直接搬到企业生产一线,以党建引领业务、以服务护航发展。活动当天,检察干警先后深入企业生产车间、产品展厅、仓储物流区,实地查看河龙贡米从稻谷加工、品质检测、包装设计到市场销售的全流程,详细了解企业在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品牌维权、产品防伪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认真倾听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难题。

  在座谈交流环节,检察干警与企业负责人、生产主管、销售代表围坐一堂,面对面问需求、心贴心解疑惑。针对企业提出的“如何防范假冒河龙贡米扰乱市场”“怎样固定侵权证据”“电商平台侵权如何快速维权”等实际问题,干警们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细致讲解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解读知识产权侵权认定、法律责任、维权途径等关键内容,为企业量身定制风险防范清单。

  “河龙贡米是宁化的宝贝,保护好这个品牌,就是保护我们宁化的农业根基和农民利益。” 检察干警在交流中表示,将持续当好企业的“法治服务员”“品牌守护者”,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定期上门走访,为企业提供全周期、一站式知识产权司法服务。

  打假治乱净市场

  优化营商环境、守护市场秩序,既要靠前服务助企发展,更要重拳出击严惩侵权。宁化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治理与规范并行,以“零容忍”态度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亮剑,用司法权威筑牢市场公平竞争防线,为企业健康发展扫清障碍。

  2014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将假冒知名注册商标的白酒,以及假冒国际品牌的洋酒,批量出售给巫某某、周某某等人,再由下游人员流向市场、流入消费者手中。经查明,王某某销售假冒酒品金额累计高达人民币57万余元,涉案数量大、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严重侵害了相关品牌企业的知识产权,破坏了酒类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更给消费者食品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这类案件时间跨度长、证据散、人员杂,必须把每一笔交易、每一条物流、每一笔资金都查清楚。” 案发后,宁化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办案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素养,全面梳理案件线索,精准锁定侦查方向,重点围绕涉案酒品真伪、销售渠道、物流信息、资金流向、交易记录等关键证据,引导公安机关固定完善全链条证据体系。经专业鉴定,涉案酒品均与各公司产品防伪特征、质量标准完全不符,确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产品。

  到案后,王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动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元,但其长期、大量销售假冒名酒的行为,已构成严重刑事犯罪,必须依法严惩。宁化县检察院严格履行公诉职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准适用法律条款,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法庭审理阶段,检察机关当庭出示完整证据链,清晰还原王某某的犯罪事实与社会危害性,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宁化县检察院全链条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生动缩影。该院摒弃“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传统模式,深挖上下游关联犯罪,精准追诉、从严惩处,彻底斩断了这条黑色产业链,既守住市场,也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强有力的司法震慑彰显了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

  活标承韵兴客家

  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关乎经济发展,更承载着文化传承与地域精神。在严厉打击侵权犯罪、精准服务企业发展的同时,宁化县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用心守护客家文化根脉,让地域特色品牌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生。

  “客家祖地HAKKA HOMETOWN”商标,是宁化客家文化的标志性符号,这份珍贵的无形资产,是传承客家文脉、彰显地域特色的重要载体。

  然而,由于多种原因,这一承载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商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未得到有效开发利用,甚至面临被依法撤销的风险,珍贵的文化商标“沉睡不醒”,成为客家文化传承与品牌建设中的一大遗憾。针对这一关乎公共利益、关乎文化传承的重要问题,宁化县检察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知识产权公益保护为抓手,全力唤醒“沉睡”的文化商标,让客家祖地品牌重焕生机。

  宁化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法定职责,聚焦涉知识产权公共利益保护,在全面调查核实、深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磋商函,明确指出“客家祖地”商标闲置问题与法律风险,提出盘活利用、规范管理、强化保护的具体建议,主动牵头协调、全程跟踪督促,推动各方形成保护合力。

  在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下,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全面梳理商标资源、完善使用管理机制,全力推进“客家祖地”商标盘活利用工作。经过多方共同努力,这一沉寂多年的文化商标成功“苏醒”,正式应用于第31届客家文化节等重大文化活动中,成为展示客家文化、凝聚客家亲情、传播宁化形象的重要标识。

  接下来,宁化县检察院将始终立足检察职能、紧跟发展步伐,坚持打击、服务、保护、传承一体推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水平,用心守护企业创新创造、用力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用情擦亮客家祖地文化名片,以检察新作为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让创新在翠城大地竞相涌流、让法治光芒照亮高质量发展之路。(宁化县检察院 马强 陈杨)

责任编辑:赵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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