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玛饶”调解暖人心 擦亮枫桥创建底色

2026-04-28 16:29:12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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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石林人民法庭立足辖区各民族聚居、文旅融合、产业兴旺的地域特色,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以“高玛饶”调解为圆心,护航人参果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构建“调解优先、源头预防、多元共治、服务下沉”的基层治理新格局,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生根、绽放光彩。

  一、深耕“高玛饶”调解,筑牢民族团结“连心桥”

  “高玛饶”源自彝族谚语“麻要顺丝搓,人要顺理说”,寓意顺理说、讲道理、以理服人。石林法庭以此为品牌内核,打造集汉彝双语调解、多元力量联动于一体的特色解纷平台,成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团结和谐的前沿阵地。

  (一)建强双语调解队伍,打通为民沟通桥梁

  法庭整合法官、特邀调解员、本土律师、村组干部等力量,组建“高玛饶”专业调解团队,其中配备彝族双语调解员,确保在调解中能用民族语言讲法理、用民族习俗说情理,消除语言隔阂、拉近心理距离。同时,在石林街道、西街口镇挂牌“法官工作室”,建立“法官+调解员+网格员”联动机制,将调解触角延伸至村(居)委会。

  (二)创新多元调解机制,高效化解纠纷

  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高玛饶”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针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权属等纠纷,灵活运用“双语调解+民俗说理+释法明理”模式,兼顾法律刚性与习俗柔性。

  彝族村民毕某(原告)与毕某(被告)系姑嫂关系,因12块耕地的经营权归属多次争执——原告认为耕地已依法继承确权,被告则主张系其哥哥生前赠予。双方沟通不畅,矛盾久拖未决。石林法庭汤国法官带领双语巡回审判团队上门调解,用彝语解读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族习俗中重视亲情的传统耐心劝说。最终姑嫂二人冰释前嫌,达成和解协议,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维护了亲情和睦,让旁听的村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法治教育。

  2025年至今,“高玛饶”调解室成功化解各类纠纷86件,调解成功率超90%,有效促进各民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三)强化联动合力,夯实民族团结根基

  以“高玛饶”调解为抓手,联动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加强矛盾风险预警、联合研判、协同处置。定期开展民族政策与法律法规双语宣讲,深入彝族村寨、田间地头,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守法、团结互助,让法治精神与民族团结理念深入人心。

  二、护航人参果产业,激活乡村振兴“引擎”

  石林法庭紧扣产业发展需求,以“高玛饶”调解为依托,打造人参果特色司法服务,为产业健康发展、果农稳定增收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设立特色法官工作室,精准对接产业需求

  在人参果核心种植区西街口镇设立“人参果特色法官工作室”,组建专业审判团队,专门审理涉人参果买卖合同、土地流转、劳务用工、产品质量等纠纷。建立“快立、快调、快审、快执”通道,对涉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缩短纠纷解决周期,保障产业经营时效。

  (二)多元解纷护产业,高效化解涉果纠纷

  依托“高玛饶”调解室,联动农业农村、街道、村组,构建“法庭+部门+协会+村社”涉果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针对人参果交易季节性强、纠纷集中爆发特点,在采摘、销售旺季开展“背包法庭进田间”活动,法官干警深入果园、包装厂、交易市场,现场调解、就地化解。

  快速调解货款纠纷,守护果农血汗钱,2025年,果农周某通过微信与商户马某达成人参果代售协议,将人参果快递交付后,马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货款。周某起诉后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承办法官仔细核对聊天记录、发货单号等证据,庭审后耐心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马某当场履行还款义务,周某仅用2天就收到全部货款。

  高效审结尾款纠纷,助力产业良性循环。果农昂某将人参果销往外地批发市场,商户收货后拖欠10余万元尾款。昂某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法庭。法庭开通涉果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审理并判决商户支付尾款,庭审后持续协调促成款项及时兑付。从立案到款项结清仅用一周时间,昂某激动地说:“感谢法官及时为我化解纠纷,帮我追回了10余万元货款,为法院工作的及时与高效点赞!”

  2025年以来,受理涉人参果纠纷132件,先行调解105件,审判结案27件,受理的涉人参果案件全部及时有效办结,有效维护产业经营秩序。

  (三)源头普法防风险,助力产业规范发展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定期梳理涉人参果纠纷典型案例,分析产业发展中的法律风险点,如合同签订不规范、货款支付无保障等。通过田间走访、专题讲座、发放双语手册等形式,为种植户、合作社、经销商开展法律宣传,指导规范合同签订、防范交易风险。

  三、构建“2+5+N”服务体系,打造枫桥式法庭“石林样板”

  石林法庭以“高玛饶”调解为圆心,创新构建“2+5+N”立体化司法服务网络,持续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一)“2”个平台,夯实服务根基

  诉讼服务站:提供立案登记、诉讼咨询、材料收转、线上调解等一站式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高玛饶”调解室:作为多元解纷核心枢纽,统筹双语调解、纠纷化解等工作,成为辖区民族团结“连心桥”。

  (二)“5”个巡回基点,延伸服务触角

  在石林风景区、台创园、西街口镇、彝族第一村、小箐村设立5个巡回审判点,串联起服务旅游发展、服务民营经济、服务民族团结、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治理五条主线。通过巡回审判、现场调解、法治宣传,让司法服务直达基层一线、群众身边。

  (三)“N”项综合职能,提升服务效能

  整合巡回审理、普法宣传、基层指导等N项职能,实现“一个法庭、多项服务、全域覆盖”。常态化开展“背包法庭”“田间法庭”“景区法庭”活动,2025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36次、法治宣传49场次,覆盖群众1万余人次,切实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通过以“高玛饶”调解为圆心的系列举措,石林法庭实现民族团结进步、产业健康发展、基层治理高效的多赢局面。法庭先后荣获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石林县文明单位等称号,“高玛饶”调解品牌成为彝乡司法为民的亮丽名片。

  下一步,石林法庭将继续深耕“高玛饶”调解特色品牌,持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以更有力的举措护航人参果产业发展、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石林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赵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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