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护航青春不“雾”扰

2026-05-22 11:37:4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近年来,盐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城区烟草管理服务部(以下简称“盐城城区部”)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围绕校园周边监管、零售终端普法、家校协同宣教等重点环节持续发力,推动未成年人控烟工作从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延伸,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环境。

  聚焦周边强监管,筑牢校园控烟防线

  校园周边零售点,是未成年人控烟工作的重点区域。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相关要求,盐城城区部将校园周边零售点纳入日常监管巡查的重点,常态化开展证照检查、电子烟产品归类和规范经营提醒。

图像

  图为城区部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张贴未成年警示标语

  “这些警示标识不是贴给检查人员看的,而是提醒经营者守住底线,也提醒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城区部市场监管员陈奕舟在检查中向商户反复提醒。近年来,盐城城区部注重强化教育警示,在辖区所有店铺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标识,实现辖区零售点宣传提醒全覆盖、全知悉,聚力与卷烟零售户达成思想共识。注重严格规范开展校园周边零售点限制区设置,从严加强许可证后续监管,累计劝离学校周边零售户160余户,持续压缩未成年人接触烟草产品的风险空间。注重搭建校地联动沟通桥梁,与辖区学校教师留存专项对接热线,畅通校方问题反馈和线索上报渠道。今年以来,盐城城区部妥善处置未成年人相关12313举报投诉14起,投诉处理满意度达100%,校园周边控烟防线进一步巩固。

  精准服务强普法,破解商户难题

  “部分未成年人个头高、长相成熟,我该如何合规售烟?”5月20日,“佳旺越食品商行”零售店长谢兆富向正在店内开展日常检查的城区部监管中队长张景提出疑问。张景当即拿出随身携带的法条释义现场作出解释:“《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经营中如果无法判明购买者是否成年,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不愿出示或者证件显示未成年的,应当拒绝销售。”

图像

  图为张景在市场检查时现场普法

  针对部分卷烟零售户对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不清、适用情景不明的情况,盐城城区部把普法辅导前移到零售终端,把“普法直通车”开进零售殿堂,现场向店主逐条解释条文、解答疑惑,切实帮助提升守法规范经营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还利用“315”以及传统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在繁华商业街区、活动广场设置烟草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服务站,向过往群众发放“保护未成年免受烟侵害”有关宣传画册,让禁售要求更加清晰、可执行。

  截至目前,盐城城区部今年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300余份,辅导零售户2000余次,尤其针对投诉举报高发区域的零售店指导覆盖率达到100%。通过持续普法和现场指导,零售户对未成年人禁售规定的理解更加清晰,主动拒售、规范经营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走入校园强宣教,家校协同护成长

  未成年人控烟,既要管住销售端,也要提升学生自我防护意识。为回应学校和家长对青少年烟草问题的关注,近日,盐城城区部走进校园开展科普宣讲。

图像

  图为城区部工作人员在盐城市第一中学蓝海路校区进行校园宣贯

  “电子烟是不是烟草制品?”“遇到同学抽烟怎么办?”“发现向未成年人售烟能否举报?”在盐城市第一中学蓝海路校区高一(2)班内,同学们认真观看完科普视频后,纷纷提出自己的疑问。现场宣讲员韩桂中逐一细致解答,结合直观图表、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吸烟及电子烟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严重危害,引导同学们认清危害、远离烟草,树立健康成长的理念。宣讲中,韩桂中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相关规定作了通俗解读,引导学生增强守法意识和健康意识。教师在现场配合,引导学生把控烟知识带回家庭,推动家校协同共护成长。

  此次活动覆盖辖区重点学园2所、学生1100余人。下一步,盐城城区部将继续梳理校园周边重点区域,逐步扩大进校园宣传覆盖面,推动控烟宣教从“点上开展”向“面上延伸”。

  通过校园周边监管、零售终端普法和家校协同宣教三项措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盐城城区部的工作得到学校、家长广泛认可。盐城城区部负责人刘欣表示,未来,该部门将持续压实监管责任、优化服务举措,紧盯校园周边管控、商户规范经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违法行为,严守禁售红线,全力营造健康无烟的成长环境。(徐天辰)

责任编辑:赵家豪
新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