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的过户心结一朝解!
“困扰我多年的过户心结终于解开了,真心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 5月14日,当事人满怀感激地将一面绣有 “维护法律尊严,为民主持公道”的锦旗送至天柱县人民法院。

事情要从2007年说起。当年1月,原告陈某与被告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三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陈某购买三人共同共有的一处房产。合同签订当天,原告陈某一次性付清149.8万元购房款。付款后,陈某合法占有并使用房产。
这些年来,陈某一直妥善管理房产。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三人因家庭矛盾,意见无法统一,(杨某甲系杨某乙、杨某丙之父),长期拒不配合陈某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陈某多次找到三被告协商,可无论怎么劝说,三被告始终因家庭矛盾相互推诿,协商始终没有结果。看着自己使用了十多年,付了全款的房子,房产证上却不是自己的名字,陈某心里愈发着急。无奈之下,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过户难题。
为了妥善化解矛盾,减少双方诉累,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现场协调、电话连线的方式,分别与双方耐心沟通。陈某主动对法官说:“只要能顺利过户,我自愿拿出12万元补偿他们。”
承办法官抓住这个关键点,随即联系三被告,耐心劝说:“你们之间的家庭矛盾是内部事,但陈某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配合过户是你们的法定义务,现在他自愿给出补偿,也是诚意十足,希望你们能放下分歧,妥善解决这件事。”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三被告的态度逐渐软化,三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配合陈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5月14日,陈某在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的协助下,成功办理了房产证,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也拿到12万元补偿款。双方握手言和,陈某笑着说道:“以后我们要像朋友一样相处,之前的不愉快就翻篇了,谢谢你们愿意配合我办理过户。”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也放下了之前的隔阂,回应道:“是我们之前太固执,耽误了你这么久,以后咱们友好相处。”
19年的过户心结,终于在这一天解开了。陈某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多年的烦恼烟消云散。这场僵持了19年的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不仅解决了房产过户的难题,也化解了两家人之间的隔阂,各自开启平静安稳的生活。
(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 蒋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