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枫”尚】高效调解解民忧 普法护航暖家园——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人民法庭全力化解物业纠纷筑牢基层和谐防线
在基层治理中,物业纠纷看似琐碎,却关乎每一位业主的切身利益,更直接影响社区的和谐与安宁。作为承担县区90%以上物业案件审理的基层人民法庭,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人民法庭始终立足审判职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针对近年来物业纠纷频发的现状,创新解纷模式、常态化普法宣传,用司法力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大批物业矛盾止于未发、化于基层。
过去一段时间,真阳人民法庭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服务质量、物业费缴纳、房屋维修、公共区域管理等问题产生的矛盾层出不穷。面对这一情况,法庭没有简单坐堂审案、一判了之,而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就地化解”的工作思路,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成功调撤一大批物业纠纷案件,不少纠纷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彻底解开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心结”。
一桩桩小事的化解,一次次暖心的沟通,彰显着基层人民法庭的司法温度。以下两个真实调解案例,正是法庭高效化解物业纠纷、实现就地化解的生动缩影。
案例一 房顶漏水起纷争 倾情调解解民忧
业主张先生因家中房顶长期漏水,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却迟迟未得到妥善解决,一气之下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随即将张先生诉至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前往张先生家中实地查看,又与物业公司、社区工作人员现场沟通,厘清问题根源。法官现场普法,明确告知双方:房顶属于小区共有部分,过了质保期后,物业公司负有日常维护义务,若未尽职责导致损失需承担相应责任;而业主以此为由拒交全部物业费,于法无据。随后,法官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一方面督促物业公司尽快制定维修方案,履行管理职责;另一方面劝说张先生理性维权,及时缴纳拖欠的物业费。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场达成一致:物业公司三日内安排人员维修房顶,张先生当场足额缴纳所欠物业费,一场僵持许久的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案例二 空置房拒缴物业费 法理相融化分歧
业主王女士常年在外工作,名下房屋处于空置状态,她认为自己从未享受过物业服务,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无果后诉至法庭。庭审前,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针对王女士的认知误区,详细讲解法律规定:物业服务是针对小区整体公共区域的综合性服务,即便房屋空置,物业公司仍需提供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保洁、安全秩序管理等服务,业主不能以空置未居住为由拒交全部物业费。同时,法官也建议物业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与空置房业主友好协商缴费事宜,提升服务沟通效率。经过法官细致释法,王女士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表示愿意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对服务沟通中的不足作出整改承诺,双方握手言和,案件顺利实现诉前化解。
坚持双向普法、双向约束
为从源头减少物业纠纷,真阳人民法庭主动将司法服务向前延伸,积极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深入辖区各小区,实地走访调研物业服务现状,面对面倾听业主诉求、了解物业服务痛点难点。同时,针对业主和物业公司普遍存在的法律认知误区,开展精准普法宣传,重点讲解空置房物业费缴纳标准、物业费合法收取与合理抗辩、房顶漏水责任划分、物业服务达标认定等高频法律问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业服务相关规定,印发《物业法律常识宣传手册》,引导业主依法维权、物业公司规范服务,从根源上防范矛盾产生。
针对物业纠纷案件群众需求急、审理时效要求高的特点,法庭专门开通物业纠纷诉讼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简化审理流程、缩短办理周期,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让公平正义以更快速度、更高效率抵达群众身边。此外,法庭还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物业公司座谈会、多方联席会议,梳理审判中发现的物业服务短板、管理漏洞,直面行业痛点问题,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督促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经营管理,搭建起业主、物业公司、法庭、社区多方沟通联动的桥梁,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下一步,正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基层物业纠纷化解,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更务实的举措、更暖心的服务,妥善处理每一起物业纠纷,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用心守护社区和谐安宁,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