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建瓯法院:槌响古村护山灵 司法护航生态美
仲夏五月,草木葳蕤,千年茶道古韵悠长。近日,在“万里茶道”闽北重要水上集散地——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通济街道磨下村,建瓯市人民法院把法庭搬到村口,公开巡回审理一起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该案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仲铭担任审判长,依法组建七人合议庭审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甘志远出庭支持公诉。福建省人大代表黄其明、通济街道政法委员及当地村民代表二十余人受邀旁听庭审。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甲、徐某乙为食用,持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多次前往山场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及三有动物,共计猎捕赤麂4只、白鹇2只、领角鸮1只、华南兔1只。案发后,两名被告人如实供述自身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经合议庭当庭审理宣判,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依法予以数罪并罚:判处徐某甲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徐某乙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法院依法对涉案枪支、弹药、捕猎工具及动物残骸予以没收,判令两名被告人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价值损失37080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从没见过七人合议庭开庭,在家门口旁听,感受真切又震撼,也彻底明白生态保护绝非小事。”“非法狩猎、私藏枪支代价巨大,今后我们一定自觉遵纪守法。”村民代表纷纷说道。

福建省人大代表黄其明对本次巡回审判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建瓯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家门口,以真实案例敲响生态保护警钟,打通了生态司法宣传“最后一公里”,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守护一方”的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

庭审结束后,法官深入村落、入户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本案现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村民敬畏法律、守护山林、善待野生生灵,携手守护万里茶道畔的绿水青山。( 建瓯法院 周琦琦 叶诗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