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入人心,以情化人 ——华南师范大学“绿行致远”突击队 深入新寮村解码潮汕基层生态治理的“柔性密码”

2026-08-24 16:06:4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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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部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华南师范大学“绿行致远”突击队积极响应广东省“大学生在行动”活动号召,8月4日上午,突击队深入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新寮村,围绕生态环境治理与法典全民普法开展深度访谈调研,在潮汕这片人情深厚的土地上,探寻法律条文落地基层的“柔性”路径。

  新寮村是澄海区首个无农业村,仅700余人,土地仅0.2平方公里,工业占比超90%。在这样一个“人少地少”的工业村里,生态环境治理却有着独特的实践智慧。

  访谈中,新寮村干部向突击队成员介绍了莲阳河沿岸生态环境的显著变化。莲阳河属万里碧道重点项目,经区统筹治理,昔日溺水隐患的河岸如今建起公园,绿树成荫、广场舞亮,“不管是发展前景,还是便民惠民,做得非常好”。在碳中和目标下,村里每年种植200棵火山榕,并动员村民利用闲置用地建成“四小园”。一户村民在村干部帮助下将废弃地改种芒果树、荔枝树,当年结果,村干部介绍,一户村民在村委帮助下将废弃地改种果树,当年挂果,家人十分欣喜,这份喜悦也激励了村民本人持续打理果园。村委敏锐地抓住这一亲情契机,以该户为典型,通过“孙子喜爱——长辈疼爱——家庭带动”的情感链条,动员更多村民参与绿化,有效实现了以点带面的推广效果。潮汕地区素重人情纽带,这种文化底色深刻影响着基层治理逻辑。在生态治理过程中,该村也结合潮汕地区这一社会典型特征来推动治理。

  面对外来务工人员增多带来的环境卫生难题,新寮村没有简单依赖处罚,而是采取“三位一体”柔性管理——将房东、租客与村委绑定,如果不遵守规定,村委就抓房东,用房东去制约租客,房东和租客之间会有更明显的利益关系。

  谈及法律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村干部说到:“用法律比较少,我们这边人文关怀比较多,尽量就不要上纲上线。”他认为,过度依赖约束“反倒适得其反,反弹非常大”,“从人文关怀角度出发来说服他,反倒效果更好、更持久”。在生态环境治理中,新寮村走的正是一条“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柔性之路。

  与此同时,村里基本上每月会在村委一楼举办群众活动,邀请退休老干部座谈,“离任退休的干部基础好、经验足,我们定期请他们来,他们感到被尊重,也乐于分享,形成良性循环”。在普法宣传上,村干部们坚持以身作则。村干部强调:“法律是基础,操作就在法律基础上灵活变通,不能触及底线,用言语和行动做榜样。”

  除了深度访谈与调研,突击队队员还身体力行参与到新寮村及周边的人居环境整治中。8月4日上午,队员们拿起扫帚、垃圾夹等工具,对新寮村道巷陌进行细致清扫,不放过任何一个卫生死角,以实际行动助力“绿美澄海”建设。8月7日下午,突击队积极响应团市委、团区委关于爱国卫生统一行动的号召,再次来到莲下镇渡亭村莲阳公园,聚焦绿道、公共停车场、灌木丛等区域开展地毯式清扫。在躬身实践中,队员们深刻体悟到“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守护”。

  突击队队员深有感触:“法律应以柔性宣传方式进入人心,落实上应当多用人关怀感化。我们要身体力行,认同生态法律观念,用实际行动践行生态环保理念。”这与生态环境法典所倡导的治理理念不谋而合。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实施的效果取决于基层的理解与认同。在潮汕这片人情深厚的土地上,法律的落地不能仅靠条文本身,更需要“柔性”的传递——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能接受的方式,让法治理念如春风化雨般融入日常生活。

  此次活动是团队“宣传-教育-调研”实践闭环的重要一环。从公园摆摊、社区实践到乡村调研,团队从“送法下乡”走向“问法于民”,从单向普法走向双向互动。村干部也对大学生实践提出期望:“可以更多来举办接地气的活动,包括普法,会形成良性效应。大学生要多走多看,更要注意细节,加强知识学习。”

  生态环境法典的全民普法,不能止于条文宣讲。在新寮村的实践中我们看到:在潮汕这片浸润人情温度的土地上,法律落地需要“柔性”智慧——尊重乡土、以心换心、情理交融。唯有将法治理念融入日常情感纽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群众的绿色行动自觉,法典才能真正从庄严文本走向千家万户,守护好每一片美丽家园。

责任编辑:赵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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