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跑分车手”,一男子获刑

2026-10-13 10:48:3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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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为牟取非法利益,仍然充当“跑分车手”帮助转移犯罪所得。近日,经蕲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程某被蕲春县人民法院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听说你有银行贷款逾期未还,你帮我去取个东西,我帮你还贷款。”今年2月,程某的牌友方某主动提出愿意帮程某还贷。在高额金钱回报诱惑下,程某心动了。

  2月3日,程某明知自己取的包裹是犯罪所得,仍邀约两名朋友,与方某安排的刘某(另案处理)一行四人跨市来到蕲春。同一时间,一名蕲春籍被害人则按照诈骗分子要求,取出50万元现金装入包裹,并将包裹送到指定位置。在程某取走包裹打算逃离的关键时刻,接到报警的公安民警将程某等人当场抓获。

  “程某受人雇佣,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取现,属于涉诈‘跑分车手’,具有流动作案、层级隐蔽、快速变现等特征。程某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时,面对检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实,程某当庭认罪悔罪。法院综合考量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检察机关提醒,“跑分”是网络黑灰产中“低门槛、高收益、高风险”的典型表现,许多参与者抱着侥幸心理沦为犯罪分子帮凶,最终身陷囹圄,人财两失。大家切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切勿因眼前小利,成为不法分子的“洗钱工具”和“替罪羔羊”。(王豪)

责任编辑:赵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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