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的现实思考

2019-05-23 12:20:00 来源:河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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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后,治理有效作为乡村振兴的五大总要求之一,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主要表现在: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乡村治理有效是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当前,人们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这意味着乡村治理必须应对与解决乡村现实问题,实现治理有效。乡村治理成效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必须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实现乡村治理的现代化。

  实现治理有效也是解决乡村现实问题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基层政治民主化进程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国家根据乡村现实状况,实行村民自治,成立村民委员会作为乡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逐渐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这种“乡政村治”的乡村治理新模式取代了原先“政社合一”的模式。改革开放后很长一段时期内,“乡政村治”模式适应了基层民主发展和农村经济改革的需要,并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为组织纽带,保障了党和国家政策的下达与实施。村民自治实践逐步深化,乡村治理状况总体平稳。

  矛盾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并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而改变。近年来,乡村社会结构及发展模式发生变化,加上城镇化、信息化对乡村的冲击,乡村社会既存在原有瓶颈问题,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产生了大量无序或无效的治理现象。比如,在治理主体方面,乡村空心化与去精英化现象严重,并由此产生了流动人口政治权利难以保障等突出问题;在治理层次方面,乡村治理现代化对治理的层次和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解决乡村细小琐碎问题,实现精细化治理成为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治理内容方面,在资源输入背景下,采用何种机制将资源与村民需求匹配,与乡村建设有效衔接,成为提高乡村治理效率的关键问题。

  要应对当前乡村治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必须创新乡村治理方式,以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为导向,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具体来说,应从几个方面同时发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实现乡村治理有效。

  第一,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根本保证在于党的坚强领导。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把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村的比例作为乡村治理有效的主要指标之一,充分说明了基层党组织在领导乡村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乡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价值与引领作用。要更加完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和服务职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领导乡村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实现乡村治理有效要提高乡村治理制度化水平。我国地域广阔,各地乡风乡情各异,实现乡村治理有效必须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支撑。应根据乡村现实治理需求,对现有乡村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增补和完善,提高乡村治理制度化水平。不仅要重视法律法规的顶层设计,还要因地制宜,形成符合各地乡风乡情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法律制度与乡风乡情的结合体,是村民之间的一种价值认同,更容易被村民认可和遵守。因此,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的规章制度,尤其要重视村规民约的建立与完善工作,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提高乡村治理制度化水平。

  第三,实现乡村治理有效要以解决乡村现实问题为导向。乡村治理的过程是有效应对矛盾和解决矛盾的过程,如果乡村现实问题得不到解决,乡村治理就会呈现出低效和无序状态。比如,当今乡村面临的很多治理难题,很大程度上与乡村人口的流动性增强密切相关,有效治理乡村人口流动是解决乡村诸多问题的关键所在。乡村治理必须抓住乡村主要矛盾,有效应对和解决矛盾。乡村振兴中的治理有效,是运用科学的治理手段和治理方式实现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乡村现实问题将逐步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实现乡村治理有效要深入推进乡村精细化治理工作。长期以来,乡村治理更多关注的是“大事”,多为宏观治理,如政策实施、建章立制等,在乡村治理现代化和解决乡村新矛盾的共同作用下,当前治理层次和治理质量面临着更高要求。比如,村民矛盾纠纷化解、环境卫生整治、基层设施维护等小事如何有效治理。这些小事与村民的利益密切相关,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成为乡村治理工作中的大事。实现乡村精细化治理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和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关键。此外,在推进乡村精细化治理的过程中,还要格外重视对现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第五,实现乡村治理有效要充分发挥乡村内生资源和力量的作用。总体来说,治理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社会自我治理,第二种是国家整合。社会自我治理强调发挥社会参与主体的积极性,释放社会内在力量,激发社会内在活力。国家整合强调通过运用国家力量调控社会,推动社会发展。自乡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家主要对乡村进行资源输入,给予政策、资金等多方面的支持,持续给乡村“输血”,但投入与产出并不平衡。如何将资源与村民需求匹配、与乡村建设有效衔接一直是困扰乡村治理的难题。究其根源,这与村民自治活力的缺失密切相关。不仅要为乡村有效“输血”,而且要让乡村为自己“造血”。一方面,要强化国家整合的作用,因为国家输入的各类资源是乡村治理的重要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更加重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强调乡村内生资源和力量,激发乡村内在活力。

责任编辑:赵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