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中华代表:建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
“实践证明,只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做大产业支撑,才能实现乡村振兴。当前,各级党委政府抓农村发展的力度较大,成效也十分显著。”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台州市方林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方中华在全国人大浙江代表团分组讨论时表示。
方中华指出,以浙江省为例,目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迈入3万元大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年家庭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情况、集体经济薄弱村已实现全面清零。
“但从调研情况来看,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村庄发展规划滞后、建设用地紧缺、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不完善等短板依然有待补齐。”方中华说。
为此,方中华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出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纲要》。明确各级政府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投入机制和目标任务,考核落实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路径,加大财政、税务、项目、人才、金融等政策向农村倾斜力度,确保公共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二是强化法治保障,加快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国家在立法层面明确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由各级政府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
三是巩固脱贫成果,加快产业振兴实现“输血+造血”。从产业发展角度,继续实施产业扶贫政策和做好产业布局规划,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振兴乡村产业相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在帮助贫困人口实现产业发展、稳定就业和乡村产业做大做强方面寻找契合点,建立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持续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输血+造血”有机结合,有效杜绝规模性返贫。(记者 马爱平 通讯员 祝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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