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大有可为
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被置于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第三位,重视程度可见一斑。会议还明确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今年要做好的几方面工作,包括发展绿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等。其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对此进行了细化和部署,这几方面工作,正是今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着力点和切入点,也是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商银行责无旁贷的使命和职责。
乡村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这些领域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涉农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商银行应当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俯下身子,全神贯注服务好乡村振兴战略。未来的乡村,大有可为。
从乡村产业发展角度看,乡村要振兴,产业振兴是基础。只有产业兴旺了,乡村才能够聚拢人气、带动就业、激活市场。乡村需要支持的产业非常多,比如绿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土产业、电子商务等。
从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角度看,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而新型经营主体正是农民中最活跃的引领性群体。这个群体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是发展乡村产业、带动农民增收、改善乡村面貌、繁荣乡村文化的重要引擎,也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优质客户。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重视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注重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把他们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
从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角度看,良好的人居环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便利的公共服务,是乡村振兴的硬件要求。有了完善的基础设施,农民进出方便,小农户可以更好地做生意,城乡更容易融合发展;有了便利的公共服务,村民可以在家门口办妥一切,生活像在城里一样方便;有了良好的人居环境,村民归宿感更强,获得感更大,幸福感更多,在安居乐业的同时,素质也会得到更快提高。当然,由于历史欠账较多,目前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相比,差距巨大,是一个亟待补齐的短板。其间旺盛的金融需求,正是金融机构大有可为的天地。
农村金融需求虽然巨大,但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却一直难解。这固然受制于“三农”自身的特点,但与一些金融机构脱实向虚、不专注支持实体经济也密切相关。正因为如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强调,要“推动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业务逐步回归本源。”
银保监会之所以专门针对农商银行出台意见,就是考虑到当前乡村振兴已经到了急需大量资金支持的关键时刻。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农商银行理所应当集中精力和资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保驾护航。毫无疑问,要完成这一使命,农商银行必须回归传统信贷,回归县域,回归三农和小微企业,将吸纳到的本地资金主要用在本地经济发展当中,用大投入支持乡村振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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