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要培养规模经营主体

2021-03-02 13:38:00 来源:中新网吉林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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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模经营是生产效益提升的关键。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走规模经营道路,推动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从实践看,关键是要在体系建设上下功夫,推进土地、劳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引导资本下乡,推动土地、劳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作为资本替换内容入股,着力解决好现代农业不振的问题。

  要着力培育规模经营主体。农村规模经营的主体是要培育的,不是与身俱来的,是在不断培育发展中逐步形成的,不能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规模经营主体的培育问题,必须充分考虑专业化分工的效率,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产业组织形式创新,打造规模经营的主体和服务规模经营的主体。从一些先进地方的实践经验看,乡村产业规模经营的主体,主要就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组织是应当着力培育的三大主体,农民作为主体构成的基本要素,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维护好农民的利益至关重要。

  要重点培育服务规模经营的主体。规模经营的主体要成气候,关键还是要服务规模经营的主体的有力支撑。在中国的乡村,服务规模经营的主体主要就是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这些是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的主体,他们为生产经营活动服务,比如为农民或家庭农场等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以及市场化营销策略服务,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由于中国乡村发展的历史原因,在服务规模经营的主体培育方面,我国还比较滞后,必须要加快改变这方面主体“营养不良”和“发育迟缓”的状态。

  农业规模经营的问题,必须坚持科学化、规范化,最关键的是除了要重视规模适度性以外,还应该注重农业规模经营形式的多样性。如果农业规模经营形式单一,抗风险能力就不会高,在遇到大风大浪的时候,就有翻船的危险。在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培育上,必须抓住核心关键、抓住问题本质、抓住有效措施,就是要坚持推进农产品种类的多样性和农业技术功能的多样性,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贡献积极有效的力量。(刘宇霆)

责任编辑:孟凌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