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减持中科华联 沂景投资收证监局警示函
鲁网11月29日讯 不熟悉规则还是“明知故犯”?近日,上海沂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景投资”)因违规减持青岛中科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科华联.838867.oc)股票,被青岛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近日,青岛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上海沂景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显示,2017年8月15日,沂景投资通过协议交易方式分4笔转让中科华联股票382万股,4笔交易数量分别为100万股、100万股、100万股和82万股,交易价格均为10.5元/股,4笔交易完成后,沂景投资在中科华联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0.64%、9.49%、8.34%和7.4%。8月17日,中科华联发布权益变动公告,对上述减持情况进行了披露。
在上述减持中,沂景投资在持有中科华联股份达到5%的整数倍时未停止交易,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沂景投资予以警示。
青岛证监局表示,沂景投资应深刻反省,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沂景投资设立于2015年06月23日,注册资本10亿元;沂景投资的背后,临沂市知名企业沂州集团的身影清晰可见。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沂景投资住所位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以及投资管理咨询等,法定代表人为张剑群。而沂州集团董事长,即为张剑群。
中科华联(资料图)
中科华联于2011年在青岛成立,法人陈继朝,注册资本8723.72万,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用锂电池隔膜成套装备的设计等,今年上半年营收1.11亿元。郅立鹏、陈继朝、杨波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35.47%,为公司共同控制人。(鲁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