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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诺教育信披“说假话”被出具警示函

2017-12-22 16:1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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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22日讯(见习记者 方铭)鲁网记者今天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获悉,青岛培诺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培诺教育.834290.OC)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的警示函,培诺教育表示歉意并进行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告显示,培诺教育实际控制人郭宏出资成立青岛星成科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成科贸”),星成科贸投资设立青岛宏光外国语专修学院(以下简称“宏光学院”)。20117月,宏光学院与其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大连宏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宏光”),宏光学院出资额占大连宏光注册资本的 55%,郭宏担任大连宏光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20137月,大连宏光更名为大连培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培诺”)。20168月,为避免同业竞争,根据郭宏相关承诺,宏光学院将其对大连培诺的全部出资额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此后郭宏不在大连培诺担任任何职务。 

  培诺教育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及2015年年报称,大连培诺“报告期内并未实际经营业务”,但实际大连培诺实际经营留学咨询服务业务,公司披露的大连培诺经营情况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培诺教育成立于20129月,登记地址位于青岛,注册资本2161.87万元,法定代表人郭宏,主营业务为销售自主设计、研发的供留学教育培训使用的教学软件以及提供留学咨询服务,公司于20151117日挂牌新三板。培诺教育2017年上半年报告显示,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5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9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7.62万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上年同期为0.07元。 

责任编辑:季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