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0万投资金或“打水漂” 汇森能源再收风险提示
鲁网1月4日讯(记者 张铭芳)刚迈入2018年,青岛汇森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汇森能源.831956.OC)就收到了主办券商的风险提示公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1月3日发布公告称,汇森能源共计有1600万投资金及相关利息费需要回收,目前该款项未按约定时间归还,回收风险较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显示,申万宏源在对汇森能源2015年度的专项核查中发现,汇森能源因解除相关股权收购协议,有1600万投资金及相关利息费需要回收。汇森能源于2016年9月20日召开董事会,公开承诺“共计1600万元将于2016年10月4日之前,协同款项支付之日至款项归还之日间的利息费用一同归还至公司”。后汇森能源多次披露退还时间变更公告。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仍未收到上述还款,也尚未转至募集资金的专户。经主办券商多次提醒,汇森能源目前再次明确上述款项将于2018年2月28日之前归还。
自汇森能源第一次承诺归还时间至今,款项的催收期过长,且至今未计提上述款项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及款项催收期间的应收利息。主办券商认为,上述款项回收风险较大,且大额资金长期周转在外,对公司经营将产生不利影响。
汇森能源2008年10月成立于山东青岛,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宋贵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天然气技术咨询与服务,加气站设备、石油天然气设备生产与销售等。2015年2月16日,汇森能源挂牌新三板基础层。财报显示,2017年上半年公司营收仅为64935.2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8.59%,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82万元,同比减少13964.11%。
据中国经济导报报道,汇森能源“身上还有不少奇葩事”:此前的一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曾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自家老板的房产和座驾,价值667.55万元;2017年8月29日、9月1日被主办券商连发两份风险提示公告;因多次信披违规,青岛证监局也在2017年8月30日对汇森能源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