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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披露关联交易 海益宝被证监局警示

2018-01-17 08:4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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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17日讯(记者 王琦崴)1月16日,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益宝.831955.OC)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公告,称因存在多笔关联交易且未披露,因而收到了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内容显示,海益宝与其控股股东山东海益宝水产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海益宝)之间存在多笔关联交易,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5年至2017年,山东海益宝共代中启胶建、莱州建设、青建集团向海益宝支付货款共计约1365.86万元,同时抵顶山东海益宝对中启胶建、莱州建设、青建集团的工程款。上述交易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但海益宝未以临时公告的形式予以披露,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也未披露。

 

  海益宝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对海益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海益宝表示: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海益宝的法定代表人为范立强,注册资本为7885万元,成立日期为2011年11月15日,住所为山东省海阳市龙山街道海滨西路海益宝产业化园区,经营范围包括: 批发、销售及网上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水产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新鲜水果、蔬菜等。2017年上半年,海益宝的营业总收入约为7716.61万元,同比增长0.14%;净利润约为2041.88万元,同比增长76.09%。

责任编辑:张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