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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3月21日讯 (记者 鲁珊珊)近日,全国股转公司对东营民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民建股份.870545.oc)控股股东东营民建大厦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事涉减持股票违规。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关于对东营民建大厦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2018年2月9日, 东营民建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减持东营民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民建股份)股份,持有该股比例从60.12%变动为48.84%,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60.53%变动为49.25%,持股比例分别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0%、55%、50%时未暂停股票交易。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的规定。并决定对东营民建大厦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民建股份成立于2005年11月,注册资本1000万,主营业务包括通过联营、租赁和自营等模式从事百货销售、场地租赁等商业活动。民建股份于2017年1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目前总股本为10,000,000股。
民建股份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699.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21万元,较上年同期-24.29万元,亏损程度有所增大;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上年同期为-0.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