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12人,执行到位金额18余万元!
“这是工作证,现依法对你进行拘传,请配合!”
近日,天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拘传被执行人孙某某。申请执行人曾某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严和执行压力,经与申请执行人商量,一次性支付案款6000元,本案得以执行完毕。这是10月21日以来,天柱县人民法院“贵在执行”之“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10月21日以来,天柱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贵在执行”之“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与法警队根据线索兵分多路突袭各个被执行人的住址、入住的酒店,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对不配合、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多名被执行人主动还款或积极和解,多个案件得以执行完毕。10月21日—30日,天柱县人民法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12名,达成执行和解10件,执行完毕2件,执行到位金额18万余元。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天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保持高压执行态势,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在“贵在执行”之“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中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利,展现司法为民的“大情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天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罗源)
责任编辑:杨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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