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19000元2年不还,法院这样做……

2024-11-08 16:42:2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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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他当朋友才借给他那么多钱,都2年多了,一直不还,太气人了!”原告气冲冲地来到天柱县人民法院白市人民法庭,向法官诉说着自己的闹心事儿。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22年6月被告由于资金紧张向原告借款19000元用于周转,被告承诺每月1号还2000元。2022年6月至12月,被告陆陆续续还款5000元。原告也曾多次向被告讨要该笔借款,被告均以周转不开为由拒不还款,原告认为被告违背当初所作的承诺,已经失去了信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厘清证据脉络,认为该案件矛盾点清晰,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朋友关系,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承办法官“摆事实、核证据”,向被告释明应该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与原告耐心的沟通,劝说其考虑被告的实际经济情况。当事人双方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下,消除了对立情绪,矛盾逐渐缓和。原告主张的14000元借款被告当庭承认,并表示可以分期支付给原告,希望原告能够理解。原告方也不再坚持之前的诉讼请求,被告方答应按时还钱。最终,当事人双方就还款金额、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俗话说“借钱容易要钱难”,很多人在借贷时因碍于颜面、疏忽大意、过于信任等原因,把钱借给言而无信的人,从而陷入民间借贷的陷阱。其实这些看似友好互助的民间借贷行为存在很大的风险,而且这些风险很容易被忽视。因此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应擦亮眼睛,谨慎对待。

  (天柱县人民法院白市人民法庭 王万棱)

责任编辑:杨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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